据越南《投资报》3月21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Nguyen Tan Dung)近日签署了关于平顺省(Binh Thuan)富贵岛(Phu Quy)投资优惠政策和规定的第312/QD-TTG号决定,该决定称,越南政府将优先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建设富贵岛基础设施,如改造和扩建朝阳港(Trieu Duong)、发展岛上通讯和主要交通等。
上述决定规定,国内外组织或个人在富贵岛的投资项目,自投入运行之日起,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所得税为10%,优惠期为15年;且自有赢利当年起,头4年免征所得税,后9年减半征收。
报道称,上述决定还规定,在富贵岛投资的项目还可享受土地、水域和海域租赁及使用土地方面的政策优惠,企业进口构成固定资产的商品免进口税,国内的金融组织、在越南的合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可在该岛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