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有条件审批外资设立贸易企业
中国东盟企业网  www.casmenet.cn   2007-03-12 06:23:30  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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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越南通讯社报道,近日越南颁布的贸易法实施细则规定,对符合越南作为成员国签署的国际条约,符合越南法律规定,符合越南开放市场承诺等条件的外资贸易企业,自获得越贸易部书面回复之日起15天之内,由各省人民委员会决定颁发从事商品贸易的许可证。

    首次到越投资且投资于经营商品贸易活动和与经营商品贸易直接相关的活动的外资企业,直接向有关投资管理部门提交投资申请。投资管理部门征求贸易部的意见,在得到贸易部书面同意后,颁发经营商品贸易活动和与经营商品贸易直接相关的活动的投资认证书。投资认证书同时也视同于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 汤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