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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已形成完善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 | 8月17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执行检查汇报会获悉,2007年上半年,桂林市五个城区政府全部批准建立法律援助机构,至此,全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全部批准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25个,形成了完善的自治区、市、县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详细内容>> | | | 广西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在邕召开 | | 6月8日,全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吴恒,区党委办公厅、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区高级人民法院、民政厅、财政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司法厅领导班子以及全区各市、县(区)主管政法工作的政府领导、司法局局长,各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基层科科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详细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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