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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机遇面前广西如何应对
中国东盟商会商情网      2007-07-03 11:34:51  来源:广西电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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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从今天(7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这是继"早期收获"、"货物贸易协议"之后,中国-东盟签署实施的又一项合作协议。该协议的实施,对广西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在这样一项新的制度面前,广西又将如何应对呢?

    被人们誉为“自贸区建设新里程碑”的《服务贸易协议》,是今年1月14日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在菲律宾举行的第十二届东盟峰会上共同签署的。从今天开始,这个协议将正式生效实施

    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东盟10国也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开放市场。     

    《协议》的实施,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开展服务贸易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双方服务业的准入限制将逐步减少,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将得到扩大,双方互惠的比率也将会大大增加。

    而对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最前沿的广西,《协议》的实施,对扩大开放以及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项合作中,如何去对接东盟,在合作中实现互惠互利,是广西企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专家指出,广西现在作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方面的主推方,获得的实惠将是最大的。服务贸易协议对广西是一个良机。     

    据了解,自2005年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启动后,广西跟东盟的货物贸易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到2006年,广西跟东盟的货物贸易已经达到了18.2亿美元,占到广西进出口的27%,东盟由此成为了广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对于《服务贸易协定》的启动,广西更应积极备战,目前广西已成立了指导服务贸易开展的领导小组,指导企业重点开拓东盟市场的服务贸易领域,特别是广西与东盟在物流业、旅游业、教育培训、软件开发等传统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

    《服务贸易协议》的实施,又一次给广西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而如何通过这项新的协议,实施引进来,走出去,为广西的经济建设服务,这又是一个值得我们不断探索的问题。

(责任编辑: 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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