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张友鸾说:“他的作品在一百一十部以上,还没有人把它整理出一个完整书目。字数远远超过千万,也从来没有人加以统计。”(《章回小说大家张恨水》)这确实仅得谓之“大概”。张恨水创作量之庞大,他自己都不能回忆得确切,单论中长篇小说数量,以同时代过来人秦瘦鸥相当谨慎的估计:“在全国作家中至少可以列入第五名之内。”(《海堂室闲话》)
这么宏富的产出,背后是读者的欢迎与认可,和对市场的巨无霸式占有。我们今天热烈讨论着文学市场化,把它看做全新的课题,殊不知远在七八十年前,中国文学已经析分为两个板块:一是体现知识分子精英价值观的“新文学”,一是面向大众特别是普通市民的市场文学。不过一直以来主流文学史著述认为后者不值一提,而把明明两个板块并存的文学格局,叙述成“新文学”的一统天下。
张恨水受欢迎到什么程度?我们以《啼笑因缘》为例。
1929年前后,张恨水在北方已经很叫座了,但沪上知之者却不多。这时,上海《新闻报》副刊《快活林》主编严独鹤来北平,听说张恨水名头,就唤人介绍,约他写一个长篇以便连载。起初不甚重视,不意,登出后报纸销量猛增,“上海市民见面,常把《啼笑因缘》中的故事作为谈话题材,预测他的结果;许多平日不看报的人,对此有兴趣,也订起报来”。广告来源随之大增,而且众客户纷纷要求把广告的位置安排得尽量靠近小说(可以吸引更多眼球)。
目睹《啼笑因缘》不可思议的市场魔力,严独鹤与《新闻报》另两位编辑,紧急成立“三友书社”,以近水楼台之便,抢先取得出版权——这种专为一本书而组建出版社的现象,恐怕也是绝无仅有。
继之,电影改编权又引起激烈争夺。明星公司购得摄制权,确定胡蝶、郑小秋为主演。然而大华电影社突然插足,也要开拍《啼笑因缘》。明星公司与之对簿公堂,除两位常年法律顾问,不惜血本再聘当时最有身份的大律师章士钊等7人,总共9名律师轰轰烈烈打这场官司。大华电影社本无道理,社会背景却复杂。最后,黄金荣、杜月笙出面调停,由明星公司给付10万元,大华退出争夺。
《啼笑因缘》的出版史,简直可以做一个专门研究。它总共印行了多少,到现在无人知道,因为没法加以完全的统计。历来国内以及南洋各处,都频有盗版翻印。而单是正版这部分,到1949年止便“超过二十版”,“第一版是一万部,第二版是一万五千部,以后各版有四、五千部的,也有两、三千部的。”而这样的发行量,尚是在当时教育普及率和读者规模之下,如换成今天,那更会是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
除盗版外,也有蹭吃蹭喝、揩油捞利者。《啼笑因缘》窜红后,一班潦倒文人勾结书商,擅为之续或借壳孵雏。一时间,《续啼笑因缘》、《反啼笑因缘》、《关秀姑宝卷》之类杂然出笼。更有甚者,直接假冒“啼笑因缘”四个字另编故事,读者以为买到的是《啼笑因缘》,实际却是假货。
日寇侵华后,张恨水去往陪都重庆,沦陷区与大后方分割成两个空间。这样,在沦陷区文学市场,“张恨水作品”就是一个巨大空白,以致东北、华北及上海,盗用“张恨水”名义的伪作蜂起。1943年,老舍夫人胡絜青由北平脱身到重庆,见着张恨水便告诉他,“张恨水小说”在华北、伪满洲国出版的太多——当然全是假的。胜利后,回到北平,北平有朋友说曾统计过,单是公然做了广告的伪作,即“约有四十几部之多”。
张恨水真正构成了中国文学有史以来第一个品牌化现象。通常,文学作品是生产出来并投入市场之后才引起读者这样或那样的反应,而在形成品牌效应的情形下,作家与读者之间已经形成相当牢靠的联系,从而培养起一种品牌忠诚度。其作品市场前景,完全无待出版发行之后再加验证,凡列于他名下的作品,必然走俏,“张恨水”三个字就意味着吸引力、信任和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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