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11日电(谢大明)广西梧州市警方11日透露,这个市公安民警曾文源因涉嫌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将受害人拖行致死,11月10日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梧州市公安机关通报,11月9日18时许,一名60岁的男子在市蝶山二路潘塘路段骑行一辆自行车时,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墨绿色小轿车撞倒,导致自行车上的男子倒地,发生碰撞后小轿车继续行驶,将这名男子拖带在车下致其死亡。
事故发生后,接到报警的梧州市交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在事故现场提取了肇事车辆遗留下来的漆片等证据,很快查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是一辆车牌为桂D-05043的墨绿色小轿车。
当晚,梧州市警方在全市范围内缉查肇事逃逸车辆,并在各个交通要道上设卡堵截。11月10日上午,民警在市两广市场附近的路边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随后根据相关线索将涉嫌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曾文源抓获。
警方初步查证,曾文源是梧州市公安局民警,37岁,事发当晚18时左右,他在休假期间和朋友聚餐,酒后驾驶其私用的小轿车肇事。目前,曾文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对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梧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在积极妥善做好受害人家属的安抚工作、完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的同时,对案件中涉及的公安民警绝不护短、绝不姑息、坚决依法查办,同时邀请梧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查清此案,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布案件有关情况,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真相。公安机关还将深入开展队伍整顿教育,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