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本报公布了各市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政策热线电话。两天来,南宁市教育局接到上百个“免杂”电话,90%的市民来电都与借读费有关。一些市民认为,免除了学杂费,也相应地免除了借读费。这实际上是家长们对政策认识的误解。南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李先生是南宁市邕宁区人,他的孩子在南宁市江南区淡村小学念书。今年秋季开学,学校还是收取了他440元借读费。看到“免杂”热线后,他打电话向教育局咨询:“该校收的这笔钱是否合理?”
基教科相关人员告诉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对借读和寄宿的学生,学校可按规定分别收取借读费(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和住宿费。
其中,南宁市要求借读费按小学每生每学期不高于44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高于535元的标准执行。他的小孩是跨地段读书,按文件规定,学校收取440元借读费属于正常收费。
民办学校的借读费问题,也受到不少家长关注。陈先生是在南宁市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小孩在南宁市明秀二区小学读书。23日,他专门打电话咨询:今年他小孩报名交了杂费,该校是否违反了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告之,根据文件,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享受补助的方式采取直接免除学生学杂费收费的办法来实现。明秀二区小学虽然是一所民办学校,但并没有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目前,南宁市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只有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北大南宁附属实验学校和卓立实验学校。(蒋晓梅 贺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