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高温天气,不少学童喜欢外出游泳。为防范溺水事故,17日,桂林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得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据了解,今年暑假期间,全区有10个地级市发生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共有68名学生因游泳溺水身亡。给学生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此类事故的发生大多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桂林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满足学生游泳需求。加强与家长、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联系,预防事故发生。要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