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9月1日至10月31日,南宁市将分两个阶段,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据南宁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统计,2008年1月至7月,南宁市共发生涉及学龄前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5起,造成9人死亡、33人受伤。然而,血的教训却未能引起有关单位的警惕。8月23日,横县大队交警在省道101线发现一辆超载面包车,车上挤满了3到5岁的幼儿,一共有26名幼儿,还有1名幼儿园老师,超员高达400%。次日,该大队又在县道新平公路查获一辆超员的五菱面包车,车内装载有21名幼儿。而8月5日晚,南宁市交警五大队也接到反映,该大队辖区的一家幼儿园接送学生的面包车经常有超载现象。次日上午6时,该大队沙井中队民警提前上班,在该幼儿园附近巡逻监控,于8时许将该面包车成功拦下。打开车门一看,这辆核载7人的微型面包车里面竟然挤了19个孩子。
为了杜绝此类现象,防患于未然,从8月下旬起,南宁市交警支队提前行动,对全市中小学校与幼儿园的自有校车或租来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进行核对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校车的运行时间、行驶线路和驾驶人信息等情况,并逐校、逐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填写《校车备案登记表》。
南宁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的韦警官告诉记者,在做好校车登记备案的同时,支队还要求各南宁市各大队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校车驾驶人和校车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持有本市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在最近3年每一记分周期内累积不超过6分、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负次要责任以上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校车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含)的客车或乘用车,未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且办理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警部门预计此项工作将于9月中旬完成。(段钦中
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