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7月6日电(记者王志伟)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近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鼓励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到广西旅游,并明确规定奖金数额。
旅游大省广西目前正在进行旅游强省的建设。这一针对国际旅行社的奖励办法已经开始实行,目的是鼓励广西的各国际旅行社加大对外宣传招徕力度,有效开拓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加快旅游强省建设步伐。
记者了解到,这项奖励措施中的入境旅游者是指外国人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旅行社指国际旅行社;奖励资金从广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办法》明确规定,按照不同的专项对国际旅行社组织入境游进行奖励,设定了自组外联奖,临时包机、专列、包船奖,会展旅游奖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奖等共四种奖项。
按照计划,以旅行社上年自组外联境外旅游者人数为基数,按客源地的不同,当年每增加游客1人给予10到15元不等金额的奖励;
组织境外旅游者临时包机,人数在100人以上和200人以上的,每班次分别奖励5000元和1万元;以临时专列、包船形式组织境外旅游者到广西旅游,人数超过200人的,按照人数不同,每车(船)次奖励5000元到10000元;组织国际会议在广西召开或组织境外客人来广西参加会议展览活动,组会参展的境外客人在200人以上,在广西停留3晚以上,广西各级财政不负担相关费用的,按每人30元给予奖励。
奖励范围内的特色旅游,是指旅行社为满足旅游者某方面的特殊兴趣与需要,定向开发组织的一种特色专题旅游活动,包括体育休闲及文化体验等项目。旅行社推出特色旅游项目,推出当年或次年,一年内吸引境外旅游者超过1000人的,评出三个等次,分别奖励2到5万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