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8日电(谢大明)广西梧州市一位律师黄某为帮助上诉人减轻刑事处罚,与上诉人的父亲一起要求证人出具虚假证言。近日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以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今年1月黄某受被告人莫某父亲的委托,为莫某涉嫌盗窃一案作辩护律师。莫某一共涉嫌四起摩托车盗窃案,其中第一、二起盗窃案都是在2006年11月作案,黄某得知后亲自起草了一份证实莫某2006年8月至12月28日在广东东莞打工的假证明,让莫某的父亲拿给禤某重新抄写一遍,并署上禤某的名字。但由于莫某在一审时说错了在广东打工时间,又没有其他相关的佐证,这份证明没有被法院采纳。
莫某随后提出上诉。今年3月法院二审中,黄某通过禤某找来曾和莫某一起打工的张某,再为他出具假证明,并出庭作假证,给庭审带来了变化。
法庭暂停审理后,经警方多方补充侦查,终于查清了事实真相。禤某、莫某、黄某等人被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