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两灌阳人东莞抢包伤人 饭店老板见义勇为遇难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3月18日 08:44:51  来源:桂林晚报

    3月 16日,因在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抢劫伤害致人死亡的灌阳县黄关镇村民唐某某和刘某某,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1月 23日下午 2时 30分左右,一名姓阮的女子来到东莞市大朗镇一家饭店用餐,将手提包放在身边椅子上。不多久,店内的一名男子起身离开,在经过阮某身边时,突然抢走挂在椅子上的手提包向店外逃跑。

    40来岁的饭店老板方永洪见义勇为,率先冲出店外追赶。在饭店员工陈东群的帮助下将阮某的手提包夺回。但在搏斗中,抢包男子拔出一把匕首,将方、陈二人刺伤后逃走了。

    方永洪、陈东群随后被送往大朗医院抢救。方永洪因伤势过重,于 1月 24日凌晨抢救无效死亡;陈东群经医院及时抢救脱险。

    2月 3日,办案民警获得一个重要线索:一家商店老板反映,案发当天下午,一名身穿绿、棕色相间夹克的青年男子慌慌张张地跑进其店内买食品吃,神色极为惶恐,在店内接了一个电话,称自己出事了。约 10分钟后,另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将该男子接走。

    东莞警方经过侦查,发现涉案的那两名可疑男子已潜逃到广西灌阳县。 2月 24日,专案组连夜驱车赶赴灌阳。

    在灌阳警方的帮助下,办案民警掌握到两名可疑男子分别叫唐某某 (22岁 )、刘某某 (25岁 ),均为灌阳县人。办案民警立即对唐某某、刘某某的行踪进行调查。

    2月 25日晚上 9时左右,办案民警在一家网吧抓捕到刘某某。

    3月 4日,东莞警方在当地出租房内将唐某某抓获。

    经讯问,刘某某、唐某某供认了 1月 23日抢劫作案的事实。 (记者蒋扩)

责任编辑: 王萱
 
 
 
 
网报精读·社会新闻·新华08
汽车房产·时尚娱乐·读书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