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近期接到不少关于使用罐装煤气的投诉,记者把这方面的投诉综合归类,并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关于检测费
定价已“走市场”
用户仍难理解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同的燃气公司,所收取的煤气罐检测费用不一样。南宁市金焰燃气公司收检测费(4年一次)是20元,南宁市永茂燃气公司和南宁市电邮燃气公司收的检测费(4年一次)是25元,而南宁三燃燃气公司现在一年一次的检测费已经涨到12元。
南宁市民杨先生提出疑问:钢瓶检测到底是多少年检一次?怎么有的是4年检一次,而有的是每年检一次?在采访中,有许多用户提出这样的疑问:检测费由谁来定?煤气罐由哪个单位来检测?定价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监督、批准?因为一些用户对此不了解,送气师傅上门收检测费时便经常“碰钉子”。
南宁市五一中路电邮煤气店的陈师傅向记者诉苦,前几天他给一位住在7楼的用户送一瓶煤气过去。当他满头大汗地将它扛到7楼,然后告诉用户,煤气瓶到期要交25元的检测费时,对方说:“我的瓶没有过期,不交。”不得已,陈师傅又气喘吁吁地将煤气瓶扛了回来。
11月21日,南宁市永茂燃气公司总经理郑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南宁市一共有3家检测站,在收用户的检测费这一块,永茂公司没有赚用户的钱。南宁市金焰燃气滨湖门市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她所知,煤气罐的检测费是由各个企业自己定的,他们公司出于想留住顾客的考虑,所以只收25元。
南宁三燃燃气公司零售部经理卢先生解释,钢瓶是属于压力容器,国家对其使用年限和检测都有严格规定(每4年必须检测1次),最近国家规定钢瓶的使用年限由15年减为8年,大大缩短了钢瓶的使用时间,从而增加了企业经营投入的成本。况且,钢瓶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也产生一定的维修费用——主要是钢瓶角阀或密封圈等一些易损件的更换。由于这部分配件价格上涨,该公司只能提高钢瓶的检测维护费。
卢先生还说,钢瓶检测费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仍在政府价格目录中,到90年代后期这项费用已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该项费用的收取标准。该公司在原有政府定价时,检测费为每年36元,后根据市场的变化,分别调到为每年18元、15元、10元和6元,在2007年11月,才又调整到12元/年。
关于淘汰旧罐
换罐费用谁担 双方各打算盘
今年7月11日,有关部门下发了一个文件,旧款的无永久性钢印标志的煤气罐(即罐身把手处有3颗螺丝钉的煤气罐)即日起要被强制淘汰。记者采访得知,在煤气店打游击充气的用户占较大比例,有的煤气店在向这些散户告知旧瓶要被强制淘汰时,因没有当场让用户签字确认,从而导致出现纠纷。
据了解,淘汰带钉的煤气罐,针对固定用户这一块,三燃、金焰、永茂等燃气公司都不要用户负担这笔费用,煤气罐到期只需交检测费即可。而有的企业则要求用户交70元或者90元后,才重新换瓶。而针对打游击的用户,如果使用的是被强制淘汰的带钉瓶,则必须要交钱重新买新罐。
南宁市民钟先生是石化燃气公司的长期客户,1993年带瓶入户,上个月他打电话要煤气时,供气点的工作人员说他的煤气罐到期了,要他重新交钱换新罐。理由是,他的瓶是1993年的,早就过了使用期。
对于固定用户,有些煤气店也会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是否要用户交钱买新瓶。南宁市电邮燃气心圩门市部一名姓周的工作人员说,由于固定用户当初带瓶入户时,原始记录上没有标明煤气罐是否带钉,现在新规定出台后,煤气店与用户都说不清楚谁是带钉瓶的原主。所以他们只好与用户协商,看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协商不下的就上报公司处理。
记者在几家燃气公司了解到,有些用户在一家燃气公司挂名入户后,并没有固定在该公司充气,而是拿着气瓶到处“打游击”,结果换到报废瓶回来。像这种情况,报废瓶的费用则由用户自己承担。为了避免纠纷,每个公司都会在气瓶上打上自己的标志,或者每次送气上门时,都在送气单上注明气瓶的编号和年月,用户如果换回的瓶子对不上号,就得自己负责。
关于维修
承诺义务维修 实际操作不易
记者采访中发现,几乎每个燃气公司都会承诺为用户义务维修煤气罐、煤气灶及热水器。用户希望煤气店提高服务质量,而煤气店也有自己的无奈。他们希望用户在碰到问题时,先做初步检查,自己解决不了才打煤气店的电话求助。因为毕竟煤气店的人手有限。
11月22日,电邮燃气心圩门市部的周先生向记者说了这么一件让他们哭笑不得的事。上个月,有一位住在7楼的用户打电话叫他们送一罐煤气过去,等到送气师傅大汗淋漓地扛气到他家时,他才说自己不要煤气,而是要师傅帮他修理煤气灶。该用户捉弄送气师傅的理由是,他曾打过电话过去报修,但店里没有马上派人过来。
南宁市金焰燃气滨湖门市部的王女士也说,有时用户碰到的问题,其实可以自己解决。她说,曾有一位用户打电话来说:“你们的煤气有问题,现在我的热水器打不着火。你们快点派人过来修。”她在电话中请对方先检查一下热水器,但对方硬是说煤气有问题。结果师傅上门检查发现,根本不是煤气有问题,而是用户将电池装反了。
王女士说,除此之外,有些用户的煤气罐减压阀年久老化出现漏气,却硬说是煤气罐漏气。她特别提示,煤气还剩一点时,用户不要摇晃煤气罐,或是倒下来摇,这样做会导致瓶中的残液堵塞减压阀和煤气灶。
关于钢瓶产权
用户不愿转手 部门还没“插手”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2003年,有关部门出了一个规定,用户不能拥有煤气罐的产权,必须将产权转移给燃气公司。如果产权全部转移了,便会避免出现这些纠纷。但实际上,要用户将产权全部转移很难操作,因为大部分用户不愿将钢瓶的产权转移。在检测费这一块,主管部门没有相应要求,基本上每个企业都是自己定价,这便容易出现纠纷。他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对检测费及报废钢瓶这一块进行规范。
在采访中,有不少用户表示,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南宁市的煤气市场有点乱。有些煤气店给用户开户写送气证时,并没有写明钢瓶的年份及编号;不少煤气店的送气师傅在送气上门时,也没有在送气证上做详细的记录,这容易引发纠纷。他们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对送气流程进行规范。(黄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