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勤
内容摘要:近10多年来,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取得较快进展。自1992年起,中国开始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在交通、能源、农业、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与投资、旅游、禁毒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跨入21世纪,中国与湄公河沿岸国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关键词: 湄公河次区域 区域经济合作 中国
一、独具特色的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湄公河流域开发计划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5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发表一项报告,提出合作开发与利用湄公河下游的水能资源,该计划被称为“湄公计划”。1957年3月,该委员会举行第13次年会,泰国、柬埔寨、老挝和越南发表联合公报,提出联合开发利用湄公河。同年9月,成立了湄公河委员会,并在亚太经济社会发展理事会的主导下运作。40年来,湄公河委员会对湄公河流域下游地区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大量勘测、测绘和论证,并将一些项目付诸实施。由于该地区长期处于战乱状态,“湄公计划”进展缓慢,湄公河的国际合作开发陷于停滞。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冷战的结束和地区局势的缓和,湄公河流域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的重新活跃起来。湄公河沿岸国希望通过发展国际化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来推动本国经济发展,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也纷纷参与该区域经济合作项目。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Economic Cooperation in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简称GMS)机制。该年10月,亚行邀请了中、老、泰、缅、柬、越六国在马尼拉召开大湄公河次区域第1次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框架报告。此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每年召开年会。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了首次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领导人会议,这是湄公河开发合作史上最高级别的会议。会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宣言》和《发展规划表》两个重要文件,这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10年来,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取得较快进展。与其他区域合作的形式相比,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独具特色。它是相邻国家间的一个非正式多边经济合作机制,具有多样性,开放式和松散型的特点。
(一)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机制
自90年代初以来,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形成了多种经济合作的机制。它们主要有:由亚洲开发银行推动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湄委会主导的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由东盟领导人发起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由泰、老、缅、中政府发起的“黄金四角”区域经济合作,以及由日本外务省主持的印度支那综合开发计划、由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和日本通产省联手的柬、老、缅经济合作工作组计划、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其他多边组织的合作开发计划等。其中,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是该地区最重要的国际合作开发机制,其主要机构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会议决定今后每3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
(二)亚洲开发银行在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
1992年开始实施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亚行开展最早的项目,也是该行迄今为止最成功的项目。作为亚洲一个重要的地区性金融机构,亚行认为该地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合作空间,蕴藏着极大的商业机会。亚行将其在该次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的作用定义为:鼓励沿岸国之间的对话,加强互信;通过对具体项目的论证、开发,支持、推动该次区域内的各项经济合作项目的开展。同时,充分考虑和照顾湄公河沿岸各国的利益,为各国开展区域合作起到协调、提供便利和部分融资的作用。在亚行合作机制的积极推动下,次区域各国不断取得共识,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亚行组织了包括农业、运输、能源、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开发以及贸易和投资等在内的10个专业工作组,通过开展相关部门行业的专家间对话,寻找可行的合作开发项目。到目前为止,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总投入已达20亿美元,其中亚行投入超过了10亿美元。可以说,如果没有亚行的积极倡议和推动,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难以顺利进展的。
(三)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点
自1992年以来,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点逐步扩展至交通、能源、农业、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与投资、旅游、禁毒等领域。10多年来,在交通、能源、旅游等诸多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交通是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的重中之重项目,它主要涉及澜沧江-湄公河的国际通航开发、“泛亚铁路”以及区域公路网建设。90年代期间,亚行提出的100个建设项目中,交通领域的建设项目就有34个。2001年6月,中、老、缅、泰四国实现了正式通航。到2005年,澜沧江-湄公河的通航能力将显著提高。东盟的泛亚铁路构想最早是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的,次年东盟成立以马来西亚为主席的工作组研究建设泛亚铁路的可行性。2001年11月,第七次东盟领导人会议正式批准建设连接中南半岛和中国的新加坡-昆明铁路。这条长达5500公里的铁路从新加坡出发,途经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最后达到中国昆明,预计总耗资约25亿美元,历时10年完成。中国昆明至泰国曼谷的公路是次区域国家间的重要陆路通道,全长1887公里,其中老挝境内的247公里需要进行改造。目前,已确定组成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中、老、泰三国专家参加大联合专家工作组,由三国各负责修建1/3路段,三国分别融资和施工,同期完成,在2006年全线贯通。湄公河流域蕴藏着丰富的水利资源,水利资源开发是次区域合作的重点项目之一。目前,澜沧江—湄公河干流已经列入规划的水利资源开发的有25个重要工程。
(四)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是开放和松散式的合作
从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看,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开放和松散式的。它是相邻国家间的一个非正式多边合作机制,各参与国只是在现有关系基础上就基础设施、能源建设、贸易投资等一些特定领域进行自主合作,其目的是使该地区成为一个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场所,更具规模的开放性市场。在1994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第3次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的结论报告明确指出,“为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设立基础不是该次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合作的思想是建立和扩大现有的关系”。 在这种合作模式下,各次区域国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所有决议的形成均须在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上进行磋商,亚行只在其间起协调的作用。一系列的部长级会议就次区域合作形式达成的协议,主要包括项目优先权的标准、项目的先后次序、机构设置的安排等。在实际运作中,亚行十分注重合作项目实施中取得的一些初步成效,以便使各国保持继续合作的动力。
二、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进展
自1992年起中国开始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迄今已有10多年的历程。在交通、能源、农业、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与投资、旅游、禁毒等领域,中国与湄公河沿岸国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交通运输的合作
澜沧江一湄公河是亚洲重要的国际河流,被誉为未来的“黄金水道”。1993年2-5月,中、老、缅、泰四国联合进行澜沧江-湄公河枯水期航道考察。经过几年的考察研究,通航条件日趋成熟。2000年4月,中、老、缅、泰四国交通部长正式签署了《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议》。2001年3月,四国交通部签署了《实施四国政府商船通航协定谅解备忘录》,建立了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联合委员会。2001年6月,中、老、缅、泰四国实现了正式通航。为保证船舶安全航行,中国正与有关国家合作,出资500万美元,对上湄公河航道进行整治。此外,中国还与有关国家合作,就港口手续与收费、海关边防监管、水上安全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协商,为跨境航运的发展创造便利、安全的环境。
“泛亚铁路”是湄公河次区域交通合作开发的重要内容,东盟领导人已正式批准建设连接中南半岛和中国的新加坡-昆明铁路。目前,泛亚铁路建设构想由“一线”、“三环”组成。 中国认为东盟方面提出优先实施的东线方案与中国铁路建设规划相吻合,因而中国将根据越南与柬埔寨间新线建设进度,同步实施东线方案中国境内段工程,同时对中、西线方案的前期工作也持开放态度。为配合东盟开展的泛亚铁路 (新加坡至昆明)的前期工作,中国有关部门已完成了《云南省对外铁路新通道规划方案》和东、中、西线方案中国境内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支持泛亚铁路早日贯通,中国已决定投资全面改造和修建境内昆明至河口的铁路线。中国还宣布,将出资帮助对泛亚铁路柬埔寨境内路段进行可行性研究。
中国昆明至泰国曼谷的公路是中国与次区域国家间的重要陆路通道,其中老挝境内的公路需要进行改造。目前,已确定由中、老、泰三国各负责修建1/3路段,三国分别融资和施工。我国政府决定,出资3000万美元帮助修建昆明至曼谷公路老挝境内部分路段,其中包括无息贷款和赠款。2004年初,正式开工承建昆明至曼谷公路缅甸境内路段。为确保次区域间汽车运输长期顺利的开展,中国己与老挝、越南签署了政府间双边汽车运输协议。
(二)水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合作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蕴藏着丰富的水利资源,水利资源开发是次区域合作的重点项目。湄公河上游的澜沧江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2737万千瓦,是中国重点开发的水电基地之一。其中,已经和将要建设的有漫湾(装机150万千瓦)、大朝山(装机135万千瓦)、小湾(装机420万千瓦)、景洪(装机150万千瓦)、糯扎渡(装机550万千瓦)等工程,具有巨大的发电和防洪效益。目前,中国与次区域国家的水电合作开发业已展开。景洪水电站是中国与泰国合作开发项目,而邦朗水电站是中缅合作开发项目。1998年,中泰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泰王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购电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到2017年中国向泰国送电300万千瓦。澜沧江—湄公河干流已经列入规划的水利资源开发的重要工程有25个,其中中国境内14项,老挝境内4项,老泰、老柬交界4项,柬埔寨境内3项。在这些规划工程中,可为次区域国家在工程承包、资金融通、电力销售、设备及材料进出口等方面提供广阔的合作空间。
(三)农业合作
湄公河次区域具有发展农业的优越条件。泰国和越南是世界最重要大大米出口国,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约有70%的可耕地有待开发。中国云南是个农业省份,虽可耕地面积少,但农业生产技术尤其是在稻谷优良品种的研究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有较大优势。因此,中国与次区域国家的农业合作有着广阔的前景。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政府间农业合作已进入一个稳定而有序的发展阶段。《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提出,中国将与次区域各国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状况、产品特征的调查研究,制定合作规划,规范农产品贸易活动;继续加强与次区域国家在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技术合作;与次区域国家积极磋商建立疫病监测、预报和防治体系,加强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合作;利用在生产实用技术和装备方面的优势,为次区域国家提供培训和技术服务;继续推动毒品替代种植的发展,发展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农业产业。
(四)环境保护合作
湄公河次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次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2002年4月初,在中、老、缅、泰四国政府批准环境评估报告后,中国政府提供了资金支持,该工程施工正式启动。同期,中国与次区域各国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它包括中国水利部与湄公河委员会签订了《关于中国水利部向湄委会秘书处提供澜沧江—湄公河汛期水文资料的协议》,在今后5年将为湄委会各成员国的防洪减灾提供上游汛情预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云南省积极参与了“次区域环境监测和信息系统”、“次区域环境培训和机构强化”、“次区域边远地区扶贫与环境管理”、“次区域国家环境战略框架”、“澜沧江流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等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项目。
(五)贸易与投资合作
近年来,中国与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双边贸易迅速增长。据统计,1996-2002年期间,中国与缅、柬、老、泰、越六国的累计贸易总额分别为50.59亿美元、57.43.亿美元、55.84亿美元、62.34亿美元、99.8亿美元,107.99亿美元、130.27亿美元。云南省是中国与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开展贸易的重要省份之一,2000年云南省与次区域国家贸易总额达5.15亿美元(含边境贸易额)。云南省与缅甸、越南、老挝的边境贸易从以物易物、边民互市起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目前,与缅、越、老三国边境贸易已经成为云南省对外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云南省边境小额贸易达到3.71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与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据统计,1990-2002年,中国利用缅、柬、老、泰、越五国直接投资的项目从28个増至196个,合同外资额从4173万美元増至4.05亿美元,实际投入金额从672万美元増至2.26亿美元。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到次区域国家的投资逐年增长。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我国企业共在缅、柬、老、泰、越五国投资项目283项,中方投资4.47亿美元。
(六)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湄公河次区域总人口2.46亿,约有70个民族。除个别国家和少数地区外,区内整体人口文化素质偏低,人力资源开发的潜力较大。在次区域人力资源开发中,中国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政府出资设立了“中国—东盟合作基金”,根据东盟及次区域各国的要求,已经多次举办了有关学术研讨会和专业技术培训班。中国政府还鼓励国内有条件的学校与次区域国家合作办学,逐步增加中国主要大学招收次区域各国留学生的数量;希望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合作建立以昆明为中心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基地,为次区域国家政府和企业举办管理和应用技术培训班;提议建立面向次区域的远程教育网络,开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七)旅游合作
湄公河次区域的自然景观和民族文化,孕育了闻名于世的自然与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成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以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为依托,以澜长江-湄公河黄金旅游线开发为主轴,可以构筑次区域旅游合作圈。为此,次区域国家开始实施促进区域内旅游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中国云南省与老挝、缅甸、越南在边境地区实行了旅游方面的互免签证;经第三国来云南省的外国旅游者可在昆明机场办理口岸签证;由有关旅行社事先提供名单的国外旅游团,可在昆明机场办理登记入境;第三国的旅游者持有效证件,可经瑞丽、河口、畹町、磨憨等中国边境口岸出入境。从90年代起,东盟国家就成为云南省最主要的旅游客源地,其中次区域五国占了云南省接待东盟国家总量的60—7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八)禁毒合作
近年来,中国与次区域国家展开了禁毒领域的合作。各国政府签署了禁毒行动计划,确立里禁毒合作伙伴关系,实施了绿色禁毒和毒品替代种植计划,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毒品预防教育、缉毒执法、信息交流和戒毒治疗合作,有效地打击了跨国毒品犯罪活动。2000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东盟和中国禁毒行动计划》。2001年,举行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并发表《北京宣言》。在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的框架下,我国积极帮助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并探索建立次区域国家间替代发展产业的协调机制。我国政府倡导次区域各国政府加强磋商,尽早签订相应协议,确保替代发展产业的顺利进行。
三、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意义
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已有10多年的历程,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它将极大改善我国经济发展的周边环境,推进实施大西南对外开放与开发战略,并使之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验区。
湄公河次区域地处中国、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的结合部,缅、柬、老、泰、越是我国最重要的周边地区之一。10年来,湄公河次区域呈现稳定和平的局面,与不少遭受战争威胁和经济社会动荡的地区形成鲜明对比,这为各国加快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我国与中南半岛五国的政治经济关系,从而将极大改善我国经济发展的周边环境。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与缅、柬、老、泰、越确立了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湄公河次区域10年的合作则将这种关系建立在坚实的经济基础上。
湄公河次区域虽然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但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经济互补性强。近年来,次区域各国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开放,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整体发展能力。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加速实现我国长期封闭和落后的西部省份的对外开放,尤其是大西南地区的开放与开发,有利于促进西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我国西南省份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拓展周边国家市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发展外向型经济,从而有力地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在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决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由于湄公河次区域的地理范围包括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内,涉及到东盟的一半国家,而次区域经济合作已具备十多年的合作基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确定了湄公河流域开发为优先的合作领域之一,还提出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一次领导人会议所制定的该区域中长期全面发展规划,分别按照东盟湄公河盆地发展合作框架和大湄公河次区域计划,加快新加坡-昆明铁路与曼谷-昆明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因此,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将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验区,它将为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有益的经验。(《亚太经济》2004年第1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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