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皖南
【内容提要】20世纪90年代,为了进一步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以及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东盟决定建立东盟投资区,并于1998年10月正式签署了《东盟投资区的框架协议》。通过东盟投资区的建设,试图将东盟各国市场整合起来,最终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自由的、透明的“单一投资区”,从而促进东盟和非东盟国家的投资者增加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本文主要分析东盟投资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并对其作简要的评价。
【关键词】东盟投资区;动因;措施;前景
一、东盟投资区提出的动因
除了实现贸易自由化,东盟内部加强投资合作的想法也由来已久。早在1987年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中就阐明了这一想法。东盟投资区是在全球投资自由化浪潮和金融危机的刺激下提出来,是东盟区域经济合作深化的结果。
(一)全球投资自由化浪潮是东盟投资区提出的国际动因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加强推动了国际直接投资自由化的进程。有关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谈判在国际或区域经济组织议事日程中的地位与日俱增。关贸总协定成员国在乌拉圭谈判中就开始把投资自由化问题列入了议事日程,并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WTO成立后,对投资自由化问题也高度关注,设立了“贸易与投资工作组”来专门负责有关投资问题的谈判。除此之外,其他区域经济组织如APEC、OECD也都着手制定了有关投资自由化的多边协定,为成员国提供投资保护。
国际投资自由化浪潮的冲击在世界各国间引起了吸引外资的争夺战。发展中国家也必须进行大胆的改革与调整,积极推进投资自由化的进程,努力为跨国公司提供国民待遇。1995年东盟曼谷首脑会议上关于建立东盟投资区的倡仪和1998年《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的签署正是在这一国际大背景下出现的。
(二)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发展是东盟投资区提出的内部动因
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一直以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为中心展开。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主要体现在贸易方面,投资方面合作仅限于工业领域的合作和合资项目中,这种合作也是为加强区域内工业品贸易服务的。1987年东盟所签署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虽然目的是使以东盟为基地的跨国公司能够在成员国间获得公平待遇,但实施效果很有限。进入90年代,东盟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投资合作,吸引更多外资的重要性。1992年在新加坡召开的第4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了《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一方面提出要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另一方面也明确提出:“清除对外来投资的障碍,加强宏观经济方面的协商,制定公平竞争规则,促进风险资本投资。”这是东盟经济合作中第一次在首脑会议上将消除投资限制、实现投资自由化作为东盟合作的一个方向。但由于当时时机不成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才刚刚起步,所以关于投资方面的合作措施没有具体化,但却为后来东盟经济合作发展提出了目标,奠定了基础。
1995年,第5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曼谷召开。会上,东盟领导人倡议建立东盟投资区(ASEAN Investment Area, AIA),并通过了旨在加强区内外投资调研的《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区内相互投资行动计划》。1996年4月,东盟7国(原6国加上越南)经济部长签署了新的东盟工业合作计划协议(ASEAN Indu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 AICO),该计划于199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东盟工业合作计划虽然基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但内容有利于吸引外资。1996年5月,东盟秘书处在曼谷组织召开促进FDI流入东盟的高层研讨会,研讨会的结论和对东盟区内FDI的全面调查为建立东盟投资区提供了很强的依据。同年,东盟还修订了东盟《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以简化投资手续和审批程序,提高投资法规的透明度。这些对改善东盟投资环境,对东盟投资区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1998年10月,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东盟第30届经济部长会议再次重申建立东盟投资区,受第5届首脑会议的授权委托,正式签署了《东盟投资区的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框架协议》第3条款明确了投资区的目标,即在东盟成员国间营造一个更自由、更透明的投资环境,以便大量增加东盟和非东盟国家对东盟的投资流量;联合促进东盟成为一个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区;加强和提高东盟经济部门的竞争力;逐步减少和取消阻碍东盟投资流动和投资项目运行的投资管制和限制;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资本的自由流动。
东盟投资区是东盟区域经济合作深化的重要表现,它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一起被称为是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两根支柱,它们的建立“将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能够创造规模经济、进行协同生产、降低交易成本的大市场,也将促使东盟成为更具竞争力的单一投资区。”[2]
(三)金融危机和全球竞争环境变化是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出台的诱导因素
1997年开始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对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灾难性打击。投资者信心不足,外国投资者纷纷撤资,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大幅下降。据统计, 1998东盟吸收的FDI减少23%,占全球FDI总额比重从1996年的7.2%下降到1998年的3.3%,占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从1996年的20.3%下降到12.9%。新加坡的FDI流入流量下降了26%,不得不采取诸如税收减让等措施以降低商务成本和刺激投资。1998年马来西亚吸收的FDI比上年减少了27%。印尼是遭受金融危机打击最严重的国家,其所有主要部门都出现了衰退,一些严重的非经济因素(如政局不稳、社会动乱等)又使危机的影响扩大了,外国投资者丧失信心,使印尼1998年出现了自1974年以来的首次撤资。[3]
与此同时,经济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发展使FDI的竞争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环境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跨国公司对区位决定因素的选择变化。跨国公司希望能将其国际一体化生产和销售体系内部某些环节分割在那些能够增强其竞争力的区位,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来说,东道国数字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劳动者素质等软环境比那些场地、出口加工区或无烟工厂等硬环境显得更重要。东盟国家原先凭借低劳工成本优势和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成功经历在新的竞争环境中难以重现,相反,基础设施不足和国内配套能力的有限成了东盟各国进一步吸引外资的制约瓶颈。
因此,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和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变化促使东盟成员国之间开始启动在投资领域的合作。1998年,《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的出台正是东盟对内外环境变化导致FDI流入下降的一个反应,它不仅表明东盟各国加强内部合作的决心,也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对东盟改善投资环境适应全球新经济变化、成为一个具有投资自由化的巨大市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