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边不行则双边先行,以双边促进多边
东盟由10个国家组成,这10个国家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宗教信仰和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别,中国在与东盟发展多边关系时,难免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东盟10国在与中国进行自由贸易区谈判时,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在关税减免的商品种类、减免的时间和步伐等问题上必然会出现不同的意见,此外,在建设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也必然会遇到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各成员国由于受益的程度不同,对自由贸易区的态度也迥然相异。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可能会从中得到更多的好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如柬埔寨、老挝等国,得到的好处可能要少一些,甚至难以承受过快的自由化带来的影响。此外,东盟各成员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围绕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问题也有利益之争,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会受到较大的冲击,大型企业,尤其是那些国际化程度较高的跨国企业,会对自由贸易持欢迎态度。此外,由于东盟是一个比较松散的地区性组织,内部实行“共同一致”的决策机制,每一个成员均有否决权,缺少核心和强有力的领导,不像欧盟有法国和德国作为核心,也不像北美自由贸易区,有美国的强有力的领导。因此,可以预见得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样一个多边的合作进程,不会也可能一帆风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以双边来带动多边,以双边来促进多边,让双边为多边奠定基础。
中国与泰国双边经济合作关系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2003年6月,中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中泰两国从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提前实现中泰之间蔬菜和水果产品进出口的零关税。协议共涉及188项商品,其中,蔬菜产品为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等108项,水果产品为食用水果及坚果等80项。该协议是我国实行的第一个零关税安排,协议实施一年来(2003年10月-2004年9月,下同)有效地促进了中泰双方之间的蔬菜水果贸易。协议实施后中泰蔬菜水果贸易规模相比协议实施前迅速扩大。据海关统计,2003年10月-2004年9月,中国从泰国进口蔬菜水果共281.8万吨,价值4.2亿美元,比协议执行前一年(2002年10月-2003年9月,下同)分别增长58.4%和1.2倍。根据协议,中国海关共为进口泰国果蔬减免关税3亿元人民币;中国对泰国出口蔬菜水果共17.9万吨,价值0.7亿美元,分别增长1.7倍和1.6倍。中泰之间的蔬菜水果贸易逆差为3.5亿美元,增长1.1倍(详见下表)。
2003年10月-2004年9月中泰蔬菜水果贸易情况表
|
品种 |
项目 |
量
(万吨) |
价值
(亿美元) |
量同比
(%) |
价值同比
(%) |
|
蔬菜 |
进口 |
255.8 |
2.5 |
52.4 |
87.2 |
|
出口 |
7.7 |
0.3 |
95 |
167.3 |
|
进出口 |
263.5 |
2.8 |
53.5 |
93.5 |
|
水果 |
进口 |
26 |
1.7 |
155.3 |
180.2 |
|
出口 |
10.2 |
0.4 |
280.3 |
153.8 |
|
进出口 |
36.2 |
2.1 |
181.2 |
174.8 |
|
合计 |
进口 |
281.8 |
4.2 |
58.4 |
116.8 |
|
出口 |
17.9 |
0.7 |
169.7 |
159.5 |
|
进出口 |
299.7 |
4.9 |
62.4 |
122 |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资料
协议实施一年来,中泰之间蔬菜水果贸易额占中泰贸易的比例为3.1%,比前期提高1.2个百分点。在一般贸易项下,蔬菜水果贸易在中泰双边贸易中的地位更为明显,协议实施一年中,中泰之间蔬菜水果一般贸易额为4.8亿美元,占中泰之间一般贸易额的比例达7.7%,比前期提高3个百分点。中泰之间蔬菜水果贸易占中国与东盟蔬菜水果贸易的比例为40.2%,比前期提高14.9个百分点;占中国蔬菜水果贸易的比例为11.7%,比前期提高5.2个百分点。
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与促进作用。它表明,当多边合作进程遇到困难时,让双边先行可能是一个变通的办法。双边合作可以为多边合作扫清障碍,奠定基础。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