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文章在对泛珠三角区域“9+2”省区加强合作、实现共同开拓东盟市场目标的依据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泛珠三角开展区域合作的目标是共建专业市场、共建产业基地、共建物流基地、共建经营平台,同时,文章进一步提出并分析了环北部湾地区是泛珠三角前沿地带的重点合作地,最后文章还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方式和机制进行了探讨。
泛珠三角经济合作是当前我国最大的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方式,建立这项区域经济合作出于多种发展目的,其中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将两个行政特区与九个省、市、自治区共11(9+2)个经济实体的力量加以整合,增强与东南亚的对接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共同开拓东盟市场。
一、实现共同开拓东盟市场目标的依据
泛珠三角经济区11个经济实体中,港澳具有特殊地位,这两个南海北部的港口城市兼我国大陆的境外特区,具有为东盟所利用、借东盟而拓展的天然优势。此外的九个省、市、自治区,在面向东盟市场中需要更多地依托其中处于前沿地带省区的区位条件。前沿地带,是指云南、广西、广东、海南四省区。它们不仅是中国面向东盟各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更应当是泛珠三角经济区面向东盟各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前沿地带履行这一功能的条件是:
1、这里拥有“一带一圈”,即边境经济合作带与环北部湾经济圈。在“一带”中,有瑞丽、河口、勐腊、磨憨、宛町、凭祥、东兴等边境口岸城镇。在“一圈”中,有防城港、钦州、北海、海口、洋浦、东方、三亚、湛江等港口城市。这些地方均可以成为泛珠三角经济区各省市面向东盟市场的合作基地。经济区内各经济主体进入合作基地,其意义在于:一是体现本经济区内的经济力量形成合力的具体实施,能够与合作基地的当地经济力量开展内联,进行跨地域的经济技术合作。二是可在合作基地所在地增强吸引、利用外资的能力,便于地处非沿海沿边地方的企业来此扎营,与外商进行投资合作。三是形成面向东盟市场的窗口企业、前哨基地与商品和生产要素“走出去”的中转站。
2、这里是与东盟发展经贸关系的联系活动平台。联系活动是一个广泛的说法,其内容包括官方与民间的经贸论坛、商品、劳务、技术与投资项目的交易场所、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的举办地。四省区的这类平台有:广州的“广交会”、南宁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昆明的“昆交会”、西双版纳的“西交会”、海南的“博螯论坛”、深圳的“高交会”、顺德的“花博会”。还有相关的商务设施,可供泛珠三角经济区内各经济主体来此了解市场信息、传播信息、开展经贸业务。
3、这里拥有中央政府给予前沿地带各省为面向东盟开放的优惠政策。云南、广西可作为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开发的地方代表。云南、广西、海南三地经常成为中国与东盟开展经济外交活动的地点,如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每年在广西首府南宁举办。三地的地方政府也利用自身的政策优势尽力提升自己在与东盟发展经贸关系中的地位,按照“通道”、“前沿”、“中转站”或“桥头堡”的目标进行努力。
我国类似泛珠三角经济区这样的大区域合作,还有东北经济区、长江中下游经济区、陇海经济区等。但由于中国—东盟是我国与东盟10国共同建设的紧密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代表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平,在面向东盟开放、共同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影响下,泛珠三角经济区具有比其他经济区更突出的优势,就是利用外资的重要地位和扩大对外出口的地位。因而面向东盟的前沿地带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就有更特殊的意义。
面向东盟市场开展区域合作的基本方式是到前沿地带进行经济技术合作。主要是非前沿地带各省区到前沿地带开展合作,同时前沿地带各省区互为合作伙伴,相互投资与相互转移资本和技术,相互开展人才流动,进行区位优势的互补。
推动区域合作有两大主要机制。一是1+1>2的联合效应。从理论上分析,实现共同开拓东盟市场目标的联合效应有四类。①前沿地带的合作所在地经济繁荣的发展效应。②前沿地带的合作所在地企业发展效应。③非前沿地带的合作企业发展效应。④非前沿地带的合作所在地资源利用效应。二是产业同体延伸效应。非前沿地带需要向外扩张的产业,通过在前沿地带建立生产经营基地,形成经济实体,再挺进东盟国家,实现产业扩张。这些效应,归根结底,就是通过经济资源在空间上的流动,在特定的新环境下实现资源的再配置,达到优势互补、功能扩张的目标,促进合作各方(包括地方与企业)的繁荣发展。
二、开展区域合作的目标
非前沿地带各省区到前沿地带开展合作,可规划的合作目标包括:共建专业市场、共建产业基地、共建物流基地、共建经营平台。
共建专业市场是从流通领域利用前沿地带的区位。在广西东兴市,就有浙江义乌投资的商贸城,容纳了包括本地、兼容各地的边贸商品。广东湛江中鑫有限公司在广西凭祥市地界上建立“中国—东盟产品集散中心”,做大了边境贸易的业务。在前沿地带将出现的各类“商业一条街”,充分接纳内地的流通力量。如在北海出口加工区和地角一带建设一个集水产交易、加工、冷藏和市场营销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产专业市场,可以承载来自中越两国以至其他东南亚国家的海产品与客商开展交易。对专业市场的投资者,可根据投资份额拥有跨国流通的收益。在合作方式上,还可与合作地的流通企业共建跨区域的大型连锁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建立本地商业企业在合作地的分销机构等。
共建产业基地是从生产领域利用前沿地带的区位。在前沿地区投资产业项目,投资地点一般当选择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尤其是海港城市。开展合资项目,以具备有利于进入东盟市场条件的企业为合作伙伴。开展独资经营,则选择基础设施好、能够产生积聚效应的工业园区。泛珠三角经济区内各经济主体在面向东盟市场的总目标下,可根据具体的打算选择前沿地带某一地点共建产业基地:或者实现本地的边际产业转移,获取产业转移的收益,增强前沿地带迈入东盟市场的经济实力;或者发挥本地优势生产要素的功能,与前沿地带投资地的条件相结合;或者建立直接拓展东盟市场的产业“跳板”,缩短本地产业走向东盟市场的距离。
共建物流基地是利用前沿地带的交通运输设施,参与物流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共建现代化经营方式的物流企业。在海运方面,九省区中缺少海岸线的省市可推动本地经济主体与沿海省区共同参与海港的建设、经营管理,获取一定的港口使用权。陆路运输方面,可共同在公路铁路枢纽地建立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接纳货源、开展服务、疏通市场,发展面向东盟市场重要商品的配送业务。
共建经营平台是本着形成合力开拓东盟市场的宗旨,组建跨地区的紧密型企业集团或松散型的战略联盟。企业集团的组建本身就含有资产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意义,而共建经营平台更是将不同地方已经形成的经营力量加以优势互补。如果前沿地带熟悉东盟市场、具有进入东盟国家开展经营的丰富经验的企业和非前沿地带资金技术力量较雄厚与一般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双方联合起来,就能有力地开拓东盟市场。结成战略联盟,再是加上目标具体、既能够联合、又不妨碍企业的独立性与在其他领域自由经营的特点,易于为更多企业在进行跨地区合作中所接受。
三、环北部湾是前沿地带的重点合作地 环北部湾地区包括中国广西沿海地区、广东雷州半岛、海南省西岸和
越南北方沿海地区。区域内港湾众多,主要港口有广东的湛江港,广西的防城港、钦州、北海港,海南海口、洋浦、三亚港,以及越南的鸿基、下龙、海防港等,是中越两国便捷的出海通道。泛珠三角经济区将这里作为前沿地带的重点合作地有如下依据:
1、环北部湾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自开放以来,每次重大战略的实施有关各方都关注这里的开发建设。经过多年建设,环北部湾的港口、公路、铁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发展初具规模,海上运输的综合竞争力正在不断增强。中国三省区都对这里的发展规划予以大力实施,努力将这片区域发展为产业实力强、城市功能发达的开放前沿。其理想目标是建成区域性加工制造中心、物流中心、商贸中心。由于这片港口集群的区域位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地理中心位置,整个中国大陆与东盟的内陆地区都可以作为腹地,并可以经南海航线分别直接驰向太平洋、印度洋而抵达世界各海岸。称得上内通11个成员国,外联五大洲。这就为打造中国新的沿海经济增长极提供了客观条件。在不远的将来,环北部湾将跻身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的重点战略区,使中国由“两角一湾”变为“两角两湾”是完全可能的。
2、从环北部湾的合作直接可跨入泛北部湾的合作。环北部湾的合作是中越两国利用沿海区位进行的次区域合作,通过外引内联奠定国际产业合作的基础;而跨入泛北部湾的合作,则是依托这一基础牵动隔海相邻的
马来西亚、
新加坡、
印尼、
菲律宾和
文莱,开辟“海上东盟”经济合作的新天地,通过加强港口物流合作,联合开发海上资源,加快临海城市发展,促进临海产业基地形成,构建南海海域的多角经济增长区。正如广西社科院刘建文专家所说,环北部湾经济圈扩展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并没有改变环北部湾经济圈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核心地位和作用,而是扩大了次区域内参与各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整合经济资源。泛珠三角经济区各经济主体进入环北部湾就有利于扩展与南海海域东盟各国合作的机会。
3、环北部湾已经是内联外引的热土,其开放的区位优势正在发挥出来。这里几个主要港口城市,正在分别接纳内地甚至其他沿海城市转移过来的重化工业大项目,承接有规模的钢铁、石化产业,打下初步的临海工业基础。西南地区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产业项目,如制药、精细化工、精密仪器、电子等正在环北部湾的港口城市落户,目的是增强其商品、技术、资本走向世界的效率。而这里的成本优势(包括劳动成本与供水供电的成本)与物流条件,必将更多地促使劳动密集型外向加工业向环北部湾转移。到环北部湾参与产业发展的项目越多,形成产业集群的趋势就越强,形成区域性增长极的效果就越显著。
在环北部湾可进行合作的产业空间主要有: 1、资源密集型产业。泛珠三角各地在这类产业进行合作,主要是利用环北部湾地区的自然资源,以本地的经济力量对环北部湾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同时面向东盟市场。如,利用北部湾海域进行海产养殖,引导泛珠三角经济区内的投资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到那里组建相关企业,吸纳社会资金从事海洋水产养殖、加工、储运销售。发挥各地的科技优势开展海产养殖中的技术提升、产品的研究开发、疾病防治、冷冻加工。在海产养殖基础上,利用其原料发展海洋食品业、海洋保健品生产、海洋生物制药。再如,合作开发北部湾的油气资源,利用本地的设备、技术、人才和生产经营经验,共建北部湾的油气生产加工基地。
2、劳动密集型产业。泛珠三角各地在这类产业进行合作,主要是利用环北部湾地区的劳动力资源与区位条件,提升本地发展起来的这类外向型产业。在这里举办劳动密集型生产项目,既可吸收外资,又可输出产品。地理上与东盟不相邻的各个省市,要想增大对东盟的商品、技术与资本输出规模,完全可以到环北部湾地区来建立生产基地,或者选择建立从原料提供者,到半成品、成品加工,上下游相配套的产业链。这里与东盟商务交往更为频繁的商业环境,有助于海外市场信息的汇聚与客商交流的机会增加,对于外向型生产的发展十分必要。
3、资金密集型产业。泛珠三角各地在这类产业进行合作,主要是利用环北部湾地区的物流条件。当前中国工业化已经进入提升重化工业的阶段,而重化工业的发展出现由原料产地指向转为运输便利指向的趋势,海运的便利成为原材料供给的关键因素,由此在中国沿海各地都有发展临海工业的热潮。尤其是泛珠三角内地的大型重化工业企业,已有雄厚的资产与生产能力,需要在沿海港口利用海运便利进行原料补充、产品出口。环北部湾地区正在发展临海工业,努力承接钢铁、石化产业的转移。不断改进的物流条件,成为泛珠三角各地重化工业企业选择扩展基地的重要依据。
4、高技术产业。泛珠三角各地在这类产业进行合作,主要是利用环北部湾地区的区位条件与人居环境。环北部湾是一片清洁美丽的海域,海岸风景宜人,环境舒适。滨海旅游正在发展,支撑旅游的环境条件同时也是吸引人才到此工作与生活的条件。人流的规模加大会带来商流、信息流的规模加大,从而创造一种发展科技型企业的环境条件。但是,在科技基础薄弱的环北部湾发展高科技产业,需要有相应条件的配套。当地应逐步创造科教环境,发展教育,重视科普与技术推广、促进研发与创新、增强科学意识与文化底蕴。这些措施有助于吸引各地到此开展高技术产业合作。
四、区域合作的方式与机制
2004年5月,首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广州产生了官方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启动了该经济区的区域合作。在这个合作进程中,我们要力求通过如下方式来推动依托前沿地带区位条件的合作。
1、通过政府牵线搭桥,促进跨地区合作项目的签订与实施。具体方式是单方政府间沟通,由政府带队,相关企业组团,举行考察洽谈,寻求合作意向,事后再通过企业的可行性研究签订合作项目。非前沿地带的省市有必要这样前往前沿地带的省区,双方实现协商后做好准备。在企业寻求合作商机当中,政府可进一步了解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当中出现的种种实际问题,为各地方政府之间完善与改进合作协议准备材料。
2、试行经济区内各开发区之间的合作,这一合作是一种政府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该政府机构的合作推动开发区内的企业合作。泛珠三角经济区内各地的开发区可建立常规的合作机制,相互了解、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开发区内的企业相互参加招商与项目推介活动,根据各开发区的产业导向政策进行协调。在条件成熟时,可在各前沿地带省区的开发区内建设本省市的工业园区。
3、将各前沿省区的商品交易会、博览会作为泛珠三角经济区可利用的特定交易平台。这项利用具有双向需要。一方面,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区域合作需要借助各种交易平台来实施商定的交易;另一方面,前沿地带各省区所拥有的商务会展都面临着全国各地竞相举办会展的激烈竞争,需要拓展会展的内容以增强适应性和增大生存机会。例如,为加强经济区内的资产重组、盘活资产,需要在9+2范围内开展产权交易活动。通过举办产权交易会,为进行产权交易的资产主体创造直接的交流机会,降低交易成本。限于产权交易会上的实际成交数不可能很大,这类交易会以搭乘商品、技术交易的便车为好。参加一次产权交易,无论成交与否,除了在产权交易领域内了解动态、获取信息之外,还可兼在商品、技术交易领域了解动态、获取信息。为此,可在各个年份轮流在“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昆交会”、“高交会”等会展内举办。
4、探讨泛珠三角经济区内的企业在社会化经营方面的合作,进行机会研究,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目的。例如,同一农产品品种的共建品牌、共建生产基地,商饮旅游行业的连锁经营、制造业的跨区域集团的组建,等等。各地方政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推动这类合作。
5、企业之间,通过外包、外购与委托加工等类业务,形成跨地区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关系,使泛珠三角经济区内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构成生产基地加研发与销售中心的分工格局。泛珠三角经济区内各地方政府的发展机构或企业管理机构应当注重这方面的信息与经验收集,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上述所提到的合作方式,仅仅是瞄准开拓东盟市场较为密切的目标而提议的。至于一般的跨区域合作、增强合作各方经济发展能量与实力的措施则更为广泛,在实践中将会更多地创造出来。(广西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教授 李欣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