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广西共有11个市和42个县(市、区)已建成政务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还有3个市和54县(市、区)正在积极筹建,年底前将陆续建成运行。自治区本级也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工作机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9月底将开始运行。9月18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副主任郭文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广西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三项制度”的规定,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原则上都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进入是原则,不进入是例外。因场地条件或者保密需要等原因外,一般都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至于一些部门办理的项目或者事项数量较少的,可以联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办理。
政府部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是对现行行政审批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要求,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机关服务窗口;选配好窗口工作人员;要给服务窗口充分授权,解决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编制本机关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标准和审批标准;加强对窗口工作的监督管理。
据介绍,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和投资者办事,优化发展环境。凡是依法申请办理事项,只要到政务服务中心,就可得到“一条龙”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受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集中送达,能够有效地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可以避免行政审批的随意性,以及杜绝行政审批的暗箱操作。
按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对进入中心办理事项的部门有管理、协调、督办、通报等职责。要强化协调职能,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办理和并联审批。对部门窗口不依法办理、不按时办结、不依法审批的问题要认真督办,进行通报,必要时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从申请申办到审批完成全过程的监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