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法制办的统一安排,9月17日,全区各地组织开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考试。
开展此次考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促进了各部门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和依法行政。考试对象是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
为组织好此次考试,全区各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从书籍的订阅和试卷的发放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并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了考试,考试的当天,全区各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到各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考试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法制办统一命题。(通讯员:梁 日 岑锦萍 李锦媚 江红丽 黄炳林 唐晓燕 喻孝鹏 吴曼琴 梁承红 卢 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