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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各大高校陆续迎来新生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也同步启动。记者从广西师范大学了解到,目前该校已有
1200多名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而今年的贫困生认定按近日出台的《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进行,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更加规范。
据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
《意见》将困难学生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突发事件特殊困难”、“困难”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意见》要求贫困生认定应向弱势群体倾斜,认定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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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困难”,是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突发事件特殊困难”,是指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困难”,是指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月人均纯收入低于
8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记者邱浩 实习生粟健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