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虽然早逝,家里还有母亲、还有伯父,可 10岁男童小杰却从前个月开始流浪街头。
当别的孩子背着书包走进学校的时候,他却宁愿吃百家饭、睡大马路,也不愿回“家”。是什么原因,让孩子对“家”产生了厌倦?
秋风渐起,日见天凉,这孩子该如何度过 2007年的这个冬天?虽然离“家”很近,谁又能帮他找到回家的路?
出来流浪一个月,小杰似乎已经习惯在游戏机室打发时间。
记者见到小杰 (化名 )时,他正在平乐县二塘镇建新街一家游戏机室里,身上穿着满是污渍的篮球服,脚上没有穿鞋,光着的小脚丫上裹满黑泥。
听说小杰今天还没吃饭,记者带他去吃米粉,热腾腾的米粉端上来,小杰便一点也不客气地狼吞虎咽起来。把最后一点米粉汤喝完,小杰才开口回答记者的问题。
“伯母打我、骂我,我就从她家跑出来,不想回去……”
从家里跑出来这一个多月,小杰每天都在镇上闲荡,更多时间是在游戏机室里看别人玩游戏。镇上人对这个孩子也渐渐熟悉,常有人买米粉给他吃,还有人塞给他几块钱,但免不了还是经常有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肚子饿不怕,就是晚上难过点。”小杰告诉记者,白天可以呆在游戏机室,夜晚那里要关门,他只能到镇上一个小广场的屋檐下睡觉。没有被褥、也没有一件多余的衣服,这几天天气渐凉,下半夜他几次被冻醒。
最让镇上人感到奇怪的是,都一个多月了,小杰的家人没来找过他,学校和老师也没来找他。
辍学已经大半年了
从小杰的嘴里,记者听到一个10岁男孩中途辍学并“离家出走”的故事。
打从记事起,小杰就跟着母亲住在燕塘村,家里还有“爸爸”、“爷爷”。
还没上小学时,“爸爸”和妈妈就到广东打工,把他留在家里,由“爷爷”看管。小杰说,在他印象中,那时“爷爷”还是挺喜欢他的。7岁那年,小杰和村上其他孩子一样,到燕塘小学读书。起初,他和同学、老师的关系都不错,虽然有些调皮,但成绩并不算差。在一次与同学的打闹中,有个同学竟说他是“死了父亲的小孩”,还号召大家都不要和小杰玩。他哭着回到家,问“爷爷”是怎么回事,可得到的只有沉默……
不久后,小杰终于得知,原来家里的“爸爸”并非生父,生父在自己 2岁那年就因病去世了。“我这才明白,怪不得家里有小弟弟后,他们就不再喜欢我,原来我是九龙村人,在那里还有我的伯父伯母,我要去找他们……”从那时起,他开始厌倦在学校的日子,迟到、早退、旷课……在老师眼中,小杰离一个好学生的标准越来越远。
刚念完三年级,燕塘小学因为某些原因停办了,小杰得走一个多小时的路到周塘小学读书,小杰更不愿上学了,家里也没人及时阻止小杰的厌学情绪,小杰就这样辍学了。
偶尔,小杰会独自一人走 5、6公里路,去到九龙村的伯父家。今年 6月下旬,端午节刚过,小杰偷拿了母亲 100多元钱,跑到了伯父家。伯母见他不愿读书,便让他跟着 20岁的堂兄到村上的砖厂搬砖。
年幼的小杰哪里吃得消, 7月底小杰从砖厂跑了出来,他本想回燕塘村母亲那,但想到前不久才拿了母亲的钱,回去后肯定会挨打,就这样,小杰光着脚,来到二塘镇,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
调皮孩子管不住?
小杰在外流浪一个月,难道伯父伯母不知道吗?伯母说,小杰的情况他们一家都知道,但小杰自己不愿回家。伯母还说,小杰太调皮,不仅在家拿母亲的钱,到了自己家后也不老实。今年年初,他们曾带着小杰去九龙小学报名读书,但刚进校门,小杰一溜烟就跑了。九龙小学教导处的张主任也说,“人都不在,怎么报名啊?”
伯母说,侄子在自己家里住时,不是到处闲逛就是在家里看电视,大人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后来曾有一个矿场老板愿意收养小杰,但一段时间后,也觉得这个孩子根本管不住,放弃了。
但小杰的一位远房亲戚却有不同看法。他说,小杰以前曾在自己家住过两个月,虽然调皮,却非常聪明,说管不好是因为总是靠打骂来管教。“其实好好跟他说,他还蛮听话的。”
小杰虽然没了父亲,但母亲毕竟还在,她也不管吗?让人奇怪的是,小杰出走后,母亲并未出去寻找,听到小杰在外流浪的消息,她也不惊讶,只是托伯母把孩子找回家。她说,当年我带他一起改嫁过来,长大了还是要送他回九龙村的,他的田地和宅基地都在九龙村。
九龙村村委会主任刘石林说,以前,小杰的父亲名下分得土地一亩。小杰母亲改嫁后,家里的房屋、土地便由伯父代理。
去年,母亲作为小杰的代理人,与小杰的堂兄签了一份“房屋、宅基地、菜园划分协议”。协议约定,双方除继续管理和使用原各自土地外,共有的房屋、宅基地和祖母留下的菜园双方各得一半。小杰家原本建在堂兄宅基地上的猪棚已被堂兄一家拆除,所以小杰的堂兄应在属于小杰的宅基地上,按原材料价值盖回一间。因小杰尚未成年,所以属于他的土地和宅基地也暂时由堂兄一家代为管理。
谁该对他负责?
10岁小孩的辍学和流浪,该谁负责?
九龙村村委会主任刘石林的看法是:“这孩子太难管,既然他母亲和伯母都管不住,我看不如在市里找个孤儿院算了。”
丛中建律师事务所的黄里瑞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在父亲去世后,小杰的母亲就是其唯一监护人,在其母亲和伯父没有约定监护权转移的情况下,她应对小杰有监护义务,有保护小杰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义务,她应承担小杰离家出走在外流浪的责任。
市妇联儿童部的蒋部长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小杰母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小杰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小杰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有责任保证小杰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目前,小杰辍学、流浪街头,其母亲应负完全责任。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在小杰辍学的问题上,学校并未将其拒之门外,而是因为小杰自己不愿读书。
最重要的是,小杰尚未成年,他的母亲不论如何不能放任其辍学。(记者阳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