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所有批号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接到卫生部的“封杀令”后,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立即向各市药监部门转发该文件,并要求当地卫生部门召回“问题药品”。对此,南宁市卫生部门立即对全市医院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进行封存,医院将药品退回给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9月17日下午,记者在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购进的全部药品退回厂家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
用药报告 患者出现不良症状
今年七八月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别接到上海、广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省区的报告,反映部分医院在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后,一些白血病患者出现行走困难等神经损害症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9月5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发出通知,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该厂所有批号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
调查结果 注射后引起损害
9月14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引起的药物损害事件调查结果。经两部门联合专家组调查,甲氨蝶呤、阿糖胞苷鞘内注射后引起的损害,与两种药品的部分批号产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长春新碱有关。
南宁药监 全部药品退回厂家
17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由于南宁方面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全部由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从上海购进。目前,在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购进的全部药品退回厂家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经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南宁市共退回甲氨蝶呤(规格为50mg)3493支、阿糖胞苷(规格为50mg)256支。 (记者 蓝彬彬 见习记者 邓晓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