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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哪些内容,可能不少市民还不是很清楚。9月15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广西消委会、南宁市工商局、南宁市消委会联合在南宁百货大楼门前举行《条例》宣传活动,向市民免费发放宣手册并接受市民咨询。这是广西工商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的一大举措。
15日上午10时,宣传活动一开始便引来众多南宁市民咨询。他们纷纷向工作人员了解《条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同之处,以及《条例》中有哪些新规定与消费者息息相关,有的还针对自己遇到的消费纠纷问题进行具体咨询。活动中,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也到咨询台前索取了一本《条例》,并向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周美丽咨询有关问题。该外籍人士说,他是广西大学的一名外藉教师,“《条例》的实施,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中国人的维权观念越来越强”。当天,工商部门、消委会共发放了2500多份资料,接待了100多人次咨询。
即将开始实施的《条例》,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不少的亮点和突破。为让广大消费者尽快了解《条例》、用好《条例》,广西工商部门、消委会在我区14个市陆续开展了宣传活动,并对基层工商执法人员、经营者进行了细致的培训,并准备了20万册《条例》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消费者。(记者王荣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