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随着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挂牌成立,非法、违法民间组织将受到严厉打击,民间组织的管理将更为规范。
据统计,2001年以来,我区民间组织登记数量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递增,目前,经广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已达12117个。这些民间组织主要分布各个领域,遍布广西城乡,有的承担了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有的代表行业利益解决贸易纠纷;有的筹集资金支持扶贫济困;有的为农民提供产供销服务;有的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民间组织成为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民间组织管理局将以年检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少数民间组织违法、违纪行为。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等行为都将受到打击,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记者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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