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9月8日电(记者 王立芳)“暗箱操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些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不正之风,一直为人们所诟病。日前,广西在全国率先建成自治区、市、县行政效能三级电子监察体系,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全程实时监督,推动“阳光行政”。
广西壮族自治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广西把电子监察建设当作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在自治区直属机关33个厅局和14个市电子监察系统联网运行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抓县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8月31日,广西75个县(市)电子监察系统全部建成运行,并顺利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南宁市、桂林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的24个城区的电子监察系统也提前建成运行,并与自治区、市级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实现了全市整建制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并联网运行。
目前,广西行政效能三级电子监察体系覆盖2718个单位和6410个审批岗位,被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直接监督的审批事项总数达15529项,其中包括地方税务局、建设厅等33个厅局的135个重点项目岗位。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广西实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全程全覆盖之后,与投资软环境关系密切的审批事项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相关的审批事项,均进入电子监察系统,受到自治区、市、县三级直接监督。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咨询、申请、受理、办结、领证的全过程,都在电子监察网上受到直接的监督,都要严格按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办理完毕。
对于超时办结的事项,有关部门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责任追究制度》对首问责任人(承办人)实行问责,进行责任追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