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龙滩库区的一位五保老人在河池市天峨县月亮湾医疗救助点看病。(2007年8月30日摄)
广西民政部门统计显示:广西14个地市、109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100万多农村困难户“吃”上了低保。广西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从2007年起,凡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83元,因重病、重残、重灾导致无自救能力、缺乏劳动力并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特困群众,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为月人均补差金额在15元以上。今年广西财政将安排1亿元农村低保资金,农村纳入低保人口达到160万人,占广西农村人口4%以上。新华社记者 张爱林 摄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