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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西频道8月29日电(记者刘伟
伍晓阳)近年不少高校充分利用银行贷款筹集发展资金,办学规模快速扩张,但一些高校负债过度,面临较大的贷款风险。为降低贷款风险,广西教育部门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应对。
为解决扩大办学规模所需要的巨额资金,许多高校通过多种渠道千方百计筹措办学资金,与商业银行广泛开展“银校”合作,银行信贷资本大量涌入高等教育领域,由此带来了高校债务的迅猛增长。截至2006年底,广西41所全日制高校银行贷款未偿还本金余额30多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基建处处长梁家斌表示,积极、稳妥地运用金融政策,充分利用银行贷款筹集发展资金,为解决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普及率,确保高等教育快速、持续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广西高校贷款刚刚起步,规模也不大,目前总体贷款规模尚在可控制的还款承受能力范围内。但贷款风险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广西教育部门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引导学校保持适度的银行贷款规模,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调度资金,通过自有资金的有效运作,减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成本。
二是规定学校把握正确的使用方向,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含对校办产业投资)、科技开发、捐赠、支付罚没款项以及平衡预算抵补日常经费开支的不足等。严禁用贷款资金来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贴。
三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学校认真研究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根据资金市场利率走势和项目建设进度对资金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通过优化贷款资金结构,降低贷款成本,减少财务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合理安排调度资金,避免因准备不足、资金周转困难而出现的延期还款损失。在学校内部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工会等部门监督作用,对贷款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四是建立预警提示制度。为加大对高校贷款管理的宏观监控力度,指导高校加强贷款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自治区教育厅准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开发的“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对全自治区各高校的贷款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对于超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达到预警线的高校,自治区教育厅将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并建议这些高校调整建设规划、停止贷款,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广西教育部门积极引导高校优化贷款结构,增加中长期优惠贷款。自治区教育厅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引入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优惠贷款,以缓解高校建设资金紧张以及还贷压力过大的问题。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民间资本对教育领域的投资逐渐成为对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民办高校从无到有逐步发展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部分。各级政府应在学校设立、规范管理、税费征减、教师管理等方面,给予民办教育更大的支持,争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高等教育事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民办高校,加强建设,扩大规模,提升办学层次。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李清先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比如对高校银行贷款给予更多的贴息专项资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