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桂林市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于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决定于8月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据了解,本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将大力取缔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非法网站,坚决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电影、音乐、软件(游戏)、图书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同时加强对网吧侵权盗版行为的监管,重点查处网吧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游戏,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少数网吧仍在提供盗版影视作品
据了解,目前网络上流传的影视和音乐作品相当部分是没有得到授权的。如果从互联网上下载这些未经授权的游戏、影视和音乐作品即是使用盗版产品。网吧作为互联网产业的终端,是集中为网民提供上网、游戏、影视和音乐服务的营业场所。其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否是正版产品呢?8月24、25日,记者对桂林市部分网吧进行调查,发现仍有少数网吧在使用从互联网上下载的影视和音乐作品。
在市中心附近的一家网吧里,记者购买了一张实名卡上网,点开“电影音乐”类的文件夹,在“最新电影”文件夹中,发现有不少影片是电影院刚刚上映或还未上映的,如《导火线》、《谍影重重3》、《尖峰时刻3》、《明明》等;而在“音乐MTV”文件夹中,都是知名歌星的音乐,其中不乏最新的专辑。
在市中心的另一家网吧,记者发现其使用了“xx影院”的影视系统,并不是通常网吧里单纯使用的影视文件夹。据该网吧上级公司技术部的孔经理介绍,该网吧使用的影视系统是技术人员参照网络上公开的一种影视系统源代码自行设计的,而该影视系统中使用的影片绝大多数都是从某正版影视作品代理商那里购买的,每年要花费3000多元。“当然,如果网上出了新影片,我们也会下载到影视系统中供顾客观赏。”他说。
在采访中,一家网吧的负责人甚至表示:“我经营网吧近10年了,从来不知道使用自己下载的影视和音乐作品是违法行为。”
目前桂林市网吧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许多网吧仅处于微利水平,还有一些徘徊在亏损边缘;加上电脑硬件配置更新换代速度实在太快,淘汰周期越来越短,意味着电脑硬件的更新、升级成本越来越大。一些网吧一直以来习惯于免费下载使用,对支付正版费用一时之间难以接受。
正版影视作品代理商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为网吧提供正版影视作品的代理商应运而生。某网吧院线桂林服务中心一负责人表示,该公司购买了大量的影视作品版权,可以为网吧提供正版服务。
该负责人认为,网吧的顾客主要是年轻人,一些网吧私自下载的电影有些含有色情、暴力或恐怖内容,年轻人经常观看,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会造成不良影响。该公司推出的业务,可以帮助网吧解决影视节目的正版化问题,协助网吧建立社区影院,并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健康的影视作品,避免因不良影视作品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已有一些网吧使用了他们的系统。据了解,该网吧院线对网吧使用其影视系统按网吧终端电脑的数量和服务项目进行不同收费,一般在4000至8000元/年不等。
据了解,类似的影视作品代理商在桂林市还有几家,他们已经瞄准了桂林市巨大的网吧市场。但目前暂时还没有专门针对网吧的正版音乐作品代理商。
版权部门:侵权网吧将受处罚
桂林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今年6月开始,该局就对网吧进行了相关整顿工作,召集网吧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组织学习网上侵权行为的案例,并要求先由网吧业主对其侵权盗版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再由版权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继续使用盗版影视、音乐或书籍,严重侵犯著作权的网吧,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
该负责人表示,经调查发现,一些网吧缺乏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向消费者提供从网络上非法下载的影视、音乐和书籍等,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经发现此类侵权行为,市版权局将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查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版权部门对主要从事侵权盗版行为的网络服务器可以予以没收;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对为网吧提供影视作品系统平台的代理商,市版权局将对其提供的影视作品内容及是否具有版权许可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提供并播放淫秽色情、盗版等违法的影视作品。同时希望代理商、网吧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影视节目正版化,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健康娱乐内容。(记者 徐莹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