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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记者从南宁市市政局获悉,南宁市将开展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违章的户外广告设施将被拆除。
根据《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户外广告设施不得损害市容市貌,但目前南宁市有一部分户外广告牌因没有广告客户而长期空置。另外还有一些户外广告因设置时间久而变得陈旧、破损,一些霓虹灯广告字体残缺,这些现象都影响了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8月15日,南宁市市政局组织各城区、开发区市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的广告公司召开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布置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以洁、齐、美的市容市貌迎接2007年“两会一节”在南宁的召开,近一个月内将加大力度对存在牌面空白、设施陈旧破损、照明灯不亮、霓虹灯残缺、有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一些已满设置期的或未经审批设置的灯杆POP旗广告进行拆除。
据了解,此次整顿工作将由南宁市市政局与各城区(开发区)市政主管部门、城管队伍联合行动,并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上述问题而业主未自觉整改的户外广告设施,将由城管执行人员依法进行重罚或拆除。(廖海生
李金霞 吴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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