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8月13日电(吴波)广西岑溪"7·24"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有了初步调查结果,交警部门近日作出认定,肇事的贵州大客车占道超速行驶,是引发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今年7月24日上午8时50分左右,从广西岑溪开往广东罗定方向的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省际客运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贵C07778的过境大客车,与从罗定开往岑溪方向的南宁敏渭农机公司永康汽车运输分公司车牌号为桂A53572的过境大货车,在324国道广西岑溪至罗定二级公路岑溪市大业镇古万村路段发生正面相撞,并碰刮到一辆在路面上行驶的车牌号为桂DK1121的二轮摩托车,事故造成14人死亡,45人受伤 。据交警部门初步调查得到的结论,事故发生时,肇事的贵州大客车占道行驶而且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时速,达到了85公里/小时,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中对于车辆行驶安全速度限制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与大客车发生碰撞的南宁大货车也存在严重超载的问题。当时这辆核定载重仅为4.95吨的大货车实际载重20吨,严重违犯了《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车辆载重的限制规定,在事故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事故发生时,在路面上行驶被碰刮到的摩托车的驾驶员没有驾驶证,车辆不经年检就上路,但是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无必然因果关系,因此另作处理。
目前,这起事故的各项调查取证还在进行当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