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岑溪市“7·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岑溪市“7·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7月24日8时50分许,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省际客运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贵C07478的大客车从岑溪驶往广东罗定,当行至岑罗二级公路岑溪大业镇古万村路段时,与南宁市敏渭农机公司永康运输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桂A53572的大货车迎面相撞,并碰刮到一辆在路面上行驶的桂DK1121二轮摩托车,造成14人死亡、4人重伤、17人轻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自治区主席陆兵,自治区副主席吴恒、杨道喜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委派自治区主席助理、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带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德伦和自治区安监局、公安厅、交通厅、卫生厅、监察厅、总工会、检察院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工作小组和医疗专家小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处理和抢救工作。
这起事故是广西今年发生的第二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0.5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3起,造成162人死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86%、27.56%。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突破控制指标2.28%。
通报指出,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内运输企业和过境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杜绝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保证安全运营;加强对外省过境车辆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监控检查,对外省过境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证照情况、载客情况、载货情况、驾驶员休息情况、车辆的技术状况及消防灭火器的配备等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凡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人数的,一律予以卸客转运;货运车辆严重超载的,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治理超限超载的有关规定予以卸货;对带病行驶的车辆,依法暂扣,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
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岑溪市“7·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处理。调查组由自治区安监局、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监察厅、交通厅、总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将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唐斯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