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些兜售“原始股”的摊子在南宁市街头出现,被游说认购“原始股”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人。接到举报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经侦大队,对此进行了历时数月的调查,发现两个公司涉嫌违规擅自发行股票,股票价值近400万元,300多名受害者来自广西、贵州等多个省区。警方希望尚未报案的受害者尽快报案。
“飞度公司”暗度陈仓
今年3月22日,本报一篇《“皇族后裔”街头兜售“原始股”》新闻报道,披露了广西飞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发行原始股一事。此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经侦大队不时接到群众投诉、报案。青秀公安分局领导指示经侦大队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飞度公司”于2006年9月在自治区工商局注册成立,地址设在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4楼。当年9月底,该公司向无股票发行资格的民营中介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缴纳了5000元人民币的所谓“挂牌费”后,对外称已获股票发行资格。
紧接着,该公司印制了所谓的“股权证”,并派人在南宁市街头摆摊设点,以2~3.2元一股的不等价格,与认购者签订协议。每签一张协议,“飞度公司”便给认购者一张红色封面的所谓“股权证”,同时承诺:一、该公司在股份制公司成立后的前3年以股本1∶1分红,第一年分红11%,第二年分红12%,第三年分红13%;二、该股权在股份制公司成立后,在西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该公司证券部自由转让;三、该股权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持本人法定身份证向该公司证券部申请挂失。
据青秀经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条件颇为诱人,不到半年时间,就有来自广西各地及贵州、四川、湖南、湖北等省的100多人上当受骗,涉案价值近70万元。“飞度公司”被查后,该公司负责人承认擅自发行原始股的错误,并积极清退。
公安机关提醒,请持“飞度公司”股票持有者前往该公司办理清退手续,如权益被侵害,请到南宁市古城路大板一区青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电话:0771-5886838。
“好一生”害人破财
青秀经侦大队在查处“飞度公司”期间,还根据群众举报获悉,在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1楼的“广西好一生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好一生”公司),也在南宁市街头摆摊设点违规兜售原始股。
“好一生”公司对外宣称,该公司于2004年11月28日经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筹建,该公司股票认购价3.86元/股,5000股起购,以现金方式认购。股票持有人可在西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自由交易。同时,该公司还在网上承诺:公司股票若2008年12月30日前不能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公司则以双倍价格回购。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好一生”公司的承诺极具诱惑力,至今已有190多人持有该公司原始股票,涉及金额达300多万元。为使广大群众减少损失,青秀经侦大队兵分两路,一路查处“飞度公司”,另一路追查“好一生”公司。
根据“好一生”在股票宣传广告中存在夸大、不实,有集资诈骗的重大嫌疑情况,民警首先前往自治区工商局进行调查并了解到,“好一生”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于2006年3月13日,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只取得了核准号。“好一生”公司虽未注册,但该公司真实存在,成立日期为2001年,公司地址位于兴业县葵阳镇工业开发区168号。办案民警在奔赴兴业县实地调查后发现,“好一生”公司已停产近一年,土地及房产已被法院查封。
在自治区证监局,办案民警还了解到,在自治区证监局没有任何有关“好一生”股票的备案记录,该公司也未向国家任何有关部门提出过申请发行股票。经与西安技术交易公司联系查询,该公司仅为客户提供产权挂牌销售业务服务,没有股票挂牌销售业务。警方据此判定,“好一生”公司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面向社会发行“好一生”股票的事实存在,已涉嫌擅自发行股票。
今年6月15日,在掌握“好一生”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的确凿证据后,青秀经侦大队立即将直接责任人梁某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提醒受害者速到青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以便及时打击,挽回损失。
公众投资要谨慎
7月4日,青秀经侦大队有关负责人在向记者透露案情时介绍,“飞度”、“好一生”这两个公司违规擅自发行“原始股”的操作情况基本一致,而300多名受害者大多数是中老年人。受害者想利用已有的积蓄投资,但是对股票基本上一无所知,在遇到有人摆摊销售“原始股”时,不懂得分析相关情况,这正是轻易被骗的原因。
据介绍,所谓“原始股”,自始至终从来不是国家正式法律和文件中的正规概念,实际上是一个十几年前的名词,在当时股改过程中,一些内部职工以极低价格持有公司的股票,在公司上市前流入市面的俗称“原始股”,这些股票在公司上市后价格往往能翻数倍,在当时,“原始股”往往能和暴利画等号。随着国家对于股票发行的各种管理规定逐渐完善,尤其是自1998年国家取缔股票的场外交易后,向公众发行所谓“原始股”基本上都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凡是向不特定对象推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超过200人未经证监部门批准的,都是违法。
警方表示,社会公众利用闲散资金投资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管是以前新闻媒体曾披露的剑麻、速生桉种植骗局,还是这两起案中的“原始股”,实际上都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公众“驱利”的心理,不断变换翻新着“花样”和“招式”骗钱,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好一生”公司一案中,因之前该公司已欠债累累,直接责任人梁某于2006年12月变更为公司法人代表后,便想到利用“原始股”的幌子非法集资还债。
警方还提醒,社会公众在认购证券市场外的所谓“原始股”前,不妨到证监部门核实该公司是否具有发行股票权限等相关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或被骗,可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举报。(记者余锋 通讯员何光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