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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26日电(记者王立芳)目前广西主汛期刚刚开始,专家预测,年内将有4-5次热带气旋影响广西,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日前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必须按五点要求来报灾,确保汛期群众安全和信息畅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张廷登向记者介绍,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县民政局要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情况,并在灾害发生后的两小时内迅速向市民政局上报灾情信息;对于造成死亡人口(包括失踪人口)10人以上(含10人)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
张廷登还指出,为维护灾情管理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汛期群众安全和信息畅通,今后,广西各级民政部门必须按下面五点要求来报灾:
一是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执行两小时报灾制度,即使当时还不掌握太多的灾情,只要确认受灾了,先了解是什么灾,是否有人员伤亡,情况掌握后即可上报;有些时候灾情快报表来不及填报,可以先电话口头报告,过后再补填快报表。
二是第一次上报灾情后,只要灾情未稳定,从第二天起要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前将前一天的灾情向市民政局上报,市民政局每天10时前汇总本市灾情向自治区民政厅上报。
三是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尤其是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救灾物资的发放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汇报。
四是要做好灾情核报工作。各县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要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民政局上报,市民政局在接到县级报表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报自治区民政厅。
五是要加强灾情上报的客观性。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漏报、不迟报。对不及时报灾或瞒报、虚报灾情的人员和事件要进行严肃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