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驻邕中区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起付额及慢性病起付额分别下调520元(三级医院)、346元,新增加门诊慢性病5个。
据了解,住院(慢性病)起付额是指参保人员每次住院(慢性病用药前),在使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自费部分)。起付额实际上是医疗保险的一种管理措施,使统筹基金更合理地运用于每个参保人员。
为保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的需要,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从今年7月1日起,对年内住院起付额从原来的统筹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三级医院)、9%(2级医院)、8%(1级医院)分别下调到7%、6%、5%(具体调费见附表)。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门诊慢性病新增5个 ,分别为:甲状腺机能亢进、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银屑病。原有的慢性病有: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冠心病、帕金森综合症、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充血性心衰、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2006年12月,在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上又增加了中药饮片、部分西药和中成药。(蓝彬彬 韦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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