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21日电(记者覃广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纪委书记黄明昇20日透露,自2003年"五条禁令"发布以来,广西已开除民警10人,辞退39人,另有130人被行政纪律处分,39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黄明昇是在当天举行的广西纪念《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10周年报告会上介绍这一情况的。他说,"五条禁令"发布4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通过现场督察,重点解决基层领导干部违反禁令,酒后驾车,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等突出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违反"五条禁令"的民警都是因酒后驾车被查处,广西第一个违反"五条禁令"被查处的民警,就是因为酒后驾车问题。2003年2月,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穿山中队民警曾某酒后驾私家车与一辆迎面开来的微型车相撞,造成对方车辆损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警务督察查实,曾某驾车前确实喝了酒,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曾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
黄明昇说,广西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对"五条禁令"常抓不懈。同时督察部门也要给民警多提醒,把防范工作做在前,着力从源头上防范违禁违令问题,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