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10日电(李星林 王萱)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两夫妻以“小钱变大钱”的诈骗案件,被告人汤世红、罗巧美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以3000元罚款。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汤世红、罗巧美系夫妻关系,两 被告人曾于1999年5月25日因诈骗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又于2004年2月18日因犯诈骗罪被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1月5日,被告人汤世红、罗巧美伙同他人经过事先商谋,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沈阳路一饭店内,以谎称被告人汤世红会把钱“以少变多”,骗得被害人梁某的信任。当日下午5时许,汤世红在江北大道大坑口河堤处,以帮被害人梁某变出更多的钱为由,骗取梁某人民币5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422元的金戒指一个、金耳环一对。
法院认为,被告人汤世红、罗巧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642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此外,汤世红、罗巧美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