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28日电(记者周华)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规定,船舶实行免费过闸。这意味着,自5月1日起,广西境内所有过船设施将对过往船只免收通过费。这是4月2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获悉的。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船舶实行免费过闸。船闸日常运行及维修费用纳入船闸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生产成本。
据介绍,截止2006年底,广西各大小河流共建设有水电枢纽142座,其中具备过船设施(船闸、升船机)的水电枢纽达50座。现有的通航船闸中,有一部分船闸收取船舶过闸费用,不少水运企业和船民反映,船舶过闸收费已成为他们的沉重负担。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副局长欧诚介绍,确立免费过闸制度,一个重要理由是基于船舶过闸是水电枢纽业主(船闸所有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水电枢纽业主在通航河流上修建的水电枢纽把天然河流拦腰截断,导致船舶不能直接通航,其从修坝发电中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陆瑞华说,随着广西水电枢纽的不断建设,如果所有的通航船闸都收取过闸费,水运运量大、成本低的优势将消失殆尽,水运企业和船民将不堪重负,弃水走陆的货物将急剧增多,容易激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在通航河流船闸数量不断增加、水运与船闸矛盾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规范船闸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行为,充分发挥船闸的作用,才能实现双赢、多赢。(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