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27日电(方华 黄鸣燕)今年一季度,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9名贪官落入“法网”,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
被查处的这9名贪官中,既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也有村级干部,他们分别通过虚报支出、扩大支出等非法手段,套取国 有企业资金、国家下拨征地补偿款等,其中4人已被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以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加大了反贪工作力度,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检察干警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放弃节假日休息,深入排查,连续奋战,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反贪工作成效较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