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20日电(记者梁思奇)记者日前在北海市采访了解到,因为检察机关抗诉成功,北海市两名制造爆炸物的农民经历了要入狱10年到免予刑罚的过程。
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农民陈某、徐某2006年5月,分别在他人和自己家中自制黑火药,生产爆竹引线。公安机关先后将他们抓获,并在两人生产 的地点分别缴获黑火药16.2公斤和10.2公斤,以及爆竹引线一批。两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提起公诉,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一审判决后,合浦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两名被告人缘于生活困难,生产黑火药是用于制造爆竹引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悔罪表现,一审量刑畸重,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并获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采纳抗诉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两名被告人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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