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绝大多数卫生院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对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构成了较大威胁,同时还存在传染疾病的危险。为解决这个问题,广西将在3年内规范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昨天,全区各市、县、乡医疗机构的300多名相关负责人来到南宁,参加了首期医院污水处理培训班的学习。
医院污水是医疗废物的一部 分,包括医院传染病源污水、医疗含菌污水和生活污水三部分。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医院排放的污水中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因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院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广西环保产业协会程志宏会长说,广西有1200个乡镇卫生院,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没有污水处理系统,所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出。为解决这个问题,目前环保、医院感控协会等部门已联合研制出医院污水处理器,主要适用于乡镇卫生院及县医院。此次举行的首期医院污水处理培训班就是学习如何处理医院产生的污水的。争取在3年内,使全区各类医疗机构的污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南宁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周光明告诉记者,根据近期调查统计,除了自治区、军队系统和市级医院约32家外,南宁市共有各类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约155家。自上世纪80年代起,南宁市就开始对医院污水进行处理,目前市级三甲以上医院基本都有污水处理装置,但县以下医疗机构的废水处理还参差不齐,有些污水基本上没有经过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构成了较大威胁。今年,市环保局、财政局拟从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补助各城区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工程,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工作。 (记者徐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