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桂林市人口与计划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前段时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违法生育和为违法生育提供藏匿场所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要求,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还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规 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日前,记者从桂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全市计生部门将在近期内加大对违法生育和为违法生育提供藏匿场所行为的查处,尤其是将重点查处流动人口违法超生的行为,因为当前的流动人口超生已成为影响桂林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
流动人口超生多
根据秀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局于2006年对违法生育行为进行立案的共计130例,其中属于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就达到110例,约占85%左右。可以说流动人口超生占了违法生育行为中的绝大多数,而且非常难以管理。为何流动人口超生问题突出且难以管理呢?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秀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相关负责人。
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该负责人认为,由于流动流动性大,一些基层的计生工作人员即便发现了超生或超孕,正准备采取相应措施时,可能第二天,这些人就搬走了。这类情况,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已经遇到过很多次。其次,部分“流动人口”之所以成为“流动人口”,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超生,为了逃避处罚,他们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超生游击队”。从管理角度来看,超生者是实行属地管理,当事人在超生后如继续呆在户籍地,很容易被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发现,而出来后则不易被发现。另外,超生、超孕者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行为,抵触情绪非常大,既然他们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处罚,因此,一些人在被发现超生、超孕时还有意暴力抗法的。如4月3日,秀峰区基层计生人员在给一位超怀妇女做思想工作时,她叫了一帮老乡来阻拦执法,最后别依法处理。
旧观念去不掉 越穷越生
该负责人表示,流动人口以农村居民居多,其中不少人观念十分陈旧,还停留在过去的“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思想上,很多人就是想生个儿子。据该负责人介绍,从处罚角度来说,流动人口普遍并不富裕,即使要对其进行处罚,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可执行的财产也非常有限,因此,他们也不怕被处罚。另外,如果是按照城市人口进行处罚,那么处罚的额度就比较高。根据相关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违法行为被查出时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按3到5倍征收;二、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按5到7倍征收;……2005年,秀峰区的人均年收入约为9000多元,对于那些违法超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即使按最低标准处罚,对夫妻双方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也达到了5万多元。很多流动人口来自于农村,他们也愿意回去农村里接受处罚。因此,我们在发现超生的夫妻时,往往是与其户籍所在地联系,送其回去接受处罚。至于发现超孕的妇女时,我们则是积极给她做思想工作,劝当事人主动放弃生育。
加大监管力度:为超生者提供藏匿场所要受罚
桂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法规科科长莫志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通告》的相关规定,为违法怀孕人员提供场所或者为他人藏匿生育婴儿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上述违法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因此,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为超生、超孕者提供场所,尤其是房屋出租者在出租房屋时,应仔细审核租房者的《流动人口生育证明》等相关证件;如发现有超生、超怀行为的,应及时向计生部门举报。经查实的,还将给予举报者奖励。(记者 徐莹波 张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