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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被全村村民寄予深厚感情的大榕树,竟被村民组长私下卖掉,买树者趁村民下地干活之时把大榕树砍下,锯成60余段准备拉出村,引起村民强烈不满。为将砍伐者绳之以法,近5个月来,村民走访了多个部门,最终将砍伐者送上法庭。4月3日,记者获悉,天等县检察院日前已向天等县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大榕树被锯成60余段
天等县福新乡福宁村宁下屯是一个幽静的村庄。让村民引以为豪的是村后的一棵大榕树,这棵树枝繁叶茂,不仅为村民提供休息场所,还是全村的水源林木。全村人对这棵树寄予了深厚的感情,数百年来,祖祖辈辈都呵护着它。
“没想到,这棵树会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村里的一位村民痛心地说,2006年10月31日,这棵树在大白天被锯倒。当天正是秋收时节,村里人都到农田里收割,正在远处劳作的村民突然听到“哗啦”一声,抬头一看,山上的大榕树已应声倒下。“谁把大榕树砍了!”愤怒的村民当即赶到现场,只见一人手持电锯站在倒下的大榕树旁。此人向村民解释:“这棵大榕树已经卖给我了。”“这是村里的树,什么时候卖给你的,我们怎么不知道?”村民当即阻止其继续砍伐,并向村委会汇报。
4月3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棵被砍伐的大榕树只剩下一个树桩留在原地,直径约为1.8米。村民痛心地告诉记者:“当初这棵树4人合抱都抱不住。”在树桩周围,散布着被砍伐者锯下的长短不一的树段。村民说,这是砍伐者将部分树段用拖拉机运出村时,被愤怒的村民扣留下来的。
村民组长私下卖树
光天化日之下砍伐大榕树,而且还声称“买下了”,这让村民大吃一惊。一村民告诉记者:“直到树被砍下,大家才知道这棵树已被人卖掉。”村民事后了解到,卖掉这棵树的是村民组长黄冠华、黄汉书两人。
当天,记者欲到村里采访两人时,被村民告知两人一大早就去了县城。天等县公安局林业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事后调查,两名村组长卖掉这棵榕树,据说是因为两人见这棵大榕树“叶子黄了”,以为大榕树已经枯死,而且当时村里修水利需要钱,于是计划将这棵大榕树卖掉,准备用卖树的钱来修水利。宁下屯的一位村民则向记者反映,其实这棵树一直枝繁叶茂,从来没有“病态”。
林业分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两名村组长在砍树前,虽已向村委会说过,但只向村里的少部分村民征求意见,没有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尽管有部分群众不同意砍伐,但两人还是联系上做木材生意的刘道红,以150元/立方米的价格把这棵树卖给了刘。刘道红等人根本不懂得砍伐程序,不知道在林区内砍伐需要领取《林木砍伐许可证》。
追究砍伐者刑事责任
事发后,村民随即向县人大、政府、信访等部门反映,要求严肃处理砍伐者。
天等县公安局林业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接到村民反映的情况后,林业人员当即前往事发现场查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达到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的,应予以刑事案件立案。而现场被砍伐的林木达19立方米,且没有领取《林木砍伐许可证》,林业分局遂立案调查,并于今年1月25日对刘道红执行逮捕,移送检察机关。
记者从天等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已向天等县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刘道红的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记者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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