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日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为鼓励国内外创业资本投资南宁市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近日出台了《南宁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业投资事业发展。
据了解,创业企业是指在南宁市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对符合政府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补助标的为其按项目的实际投资额,补助额度为对某一创业企业的实际投资额的5%以内,但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政府用于科技新产品试制、中间实验和重大科研项目的补助经费,也将对创业资本投资企业的有关研究与开发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记者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