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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是导致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慢性传染病之一,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把为生活困难的城乡肺结核病患者免费治疗列入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昨日南宁市政府为此出台了实施方案。
据了解,南宁市今年将为生活困难的城乡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免费治疗1800例。
凡属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农民、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经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接受国家规定的全程督导治疗管理,并能耐受国家统一提供的板式组合包装的抗结核药者,均可享受由政府提供的以不住院化疗为主的免费治疗。免费期限为一个疗程即6-8个月。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是指非农业户口人员中的低保人员、伤残人员、贫困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肺结核合并HIV感染及职业性矽肺患者,符合这些条件之一者即可。
南宁市政府要求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专业人员要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详细询问病史,在确认其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者,予免费摄胸片一张及免费查痰,对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予免费抗结核药物(板式抗结核药物)治疗;对符合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资助条件的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疗程免费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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