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11日电(记者叶建平)记者11日从广西首府南宁市政府了解到,从今年起,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原先的210元/月增加到220元/月。
据介绍,这是南宁市自1996年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5次调整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南宁市约有低保户5万多人,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全面改善困难群体生活水平,除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南宁市今年还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规定每人每月增加20元定补金。目前,南宁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2.4万多户、2.6万多人可享受此政策。据了解,南宁市政府3月8日已正式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县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五保供养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