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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2日电(记者 张周来)"购满300元返还168元,"这是充满诱惑的街边广告。年初六上街的南宁市民刘俊虽然从一家百货商场满载而归,极度疲惫之下心里怎么也不是滋味。
刘俊忍痛买下了一件价值近千元的外套之后,就发现事情并非他所想象。首先是他看中的服装新款均不受理返券,接着他又发现,店内广告购物返券活动截止到年初七。在用计算器加减乘除一番之后,刘俊拎了7件衣物走出商场,支出远超预算,"感觉自己就像中了套一样,欲罢不能。"
广西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广大消费者投诉反映的各种促销活动中,返券促销可能存在六大陷阱:
模糊宣传陷阱。一些商场、饭店在宣传时标称"满200返300"或"满100减40"等,但在商场内常有不同返券额度的多种返券方法,并且部分商品实际上不参加活动。这些在总体宣传时要么不加标注,要么以小字标称,以诱使消费者参与购物。
总折扣率陷阱。比如满100返100,但是在商品的标价上往往是99元、199元、299元等,迫使消费者只好再次消费,使消费者的消费从生活需要演变为获得返券而需要,极易诱发消费者非理性购物行为。
凑齐差价陷阱。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购物过程变成痛苦的算计和斗智过程。
返券使用陷阱。在返券的时间、空间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所得返券一次只能使用一张,返券节假日不能使用,晚餐时不能使用等。
返券程序陷阱。消费者为凑齐返券,不得不在商场内往返奔波、循环购物,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规避责任陷阱。有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低价处理商品,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义务。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广西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物和接受服务时应科学、合理消费,自觉抵制商场和餐饮业的返券促销活动,避免落入循环消费的陷阱,同时呼吁经营者诚信经营,杜绝使用各种误导、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虚假促销活动,确保行业良性、有序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