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是全国最大的糖业生产基地,为进一步做好优质糖业客户的营销,加强糖业信贷管理,规范榨季食糖贷款业务,广西工行根据工总行《关于开展商品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广西食糖市场实际,制定下发了《广西分行榨季食糖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有22条,对榨季食糖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来源及食糖的处置等方面内容做了具体规定。榨季食糖质押采取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两种质押方式。静态质押是指借款人将一定数量、质量、价值的食糖交由该行认可的仓储企业监管,仓储企业向该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该行据此提供融资。滚动质押是指该行确定食糖质押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并办理质押融资,超出最低要求的部分借款人可自由存入或提取。食糖质押价格的确定一般按支行贷款上报日前5个工作日广西柳州糖业市场同类食糖日平均品种价格掌握。食糖质押贷款额度原则上按食糖市场价值的80%掌握,最高不得超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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