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一单位退休工人马某的三儿子已38岁,并已娶妻生儿,但他仍与父母住在一套只有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父母认为儿子是“啃老族” ,不堪负担告上法院要求儿子一家“挪窝”。1月31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调解了此案。
儿子成家不离“巢”
老父厨房当“卧室”
今年69岁的马某,是南宁市某单位一名退休工人,退休金只有600多元钱,老伴没有退休金,两老平日的生活开支,就靠这几百元退休金维持。早些年,他们购买了一套单位52平方米房改房。
这对老人共育有有4个儿女,两男两女,均已结婚成家。大勇排行老三,今年38岁,孩子也6岁了。但让两位老人恼怒的是,大勇一直不愿意离“巢”,一直与他们挤在那套单位房改房里。由于房少人多,马某只好将厨房改成“卧室”,平时他就睡在里面。儿子一家则住在有阳台的房间里。由于上学需要,马某的另一个孙子平日里也要和他们一起住,就这样,52平方米的房子共住了6人。
更让马某夫妇难受的是,由于大勇不肯找工作,他们有时对儿子多说几句,就遭到儿子打骂。儿子有时问他们要钱,他们实在拿不出,大勇又是一番吵闹。两位老人实在无法忍尽了,要求大勇一家搬出去,大勇就更加有意见了。多年来,大勇与父母的吵闹从来没有间断过,隔壁邻舍全都知道。为此,居委多次来调解,派出所民警也来了,但事情还是没法解决。
认为儿子在“啃老”
父母上庭赶儿子
今年1月份,马某夫妇走进南宁市一家法律事务所,要求与大勇断绝父子、母子关系。在接待中,法律工作者滕桂珩告诉两位老人,对于老人的请求,法律上没有这种规定,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已长大成人的儿子独立生活。
今年1月4日,马某夫妇一纸诉状递上了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大勇夫妇马上搬离。他们诉称:大勇今年已38岁,结婚后仍长期赖在父母家中,甘愿做 “啃老族”。更为恶劣的是,儿子丝毫不感激父母养育之恩,动不动就吼叫甚至打骂他们。他们人多房小,平时只能在阳台做饭。
两位老人认为,他们对大勇已尽了抚养义务,儿子现已长大成人,结婚另组家庭,但却仍然依赖两老,致使他们不堪重负,他们没有义务再继续养着儿子。
父母儿子公堂对簿
法院调解了结纠纷
1月31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对于父母诉称自己是“啃老族”这一说法,大勇意见很大。他说,这个说法没有事实依据。他成年后一直四处打工挣钱,只是工作不稳定,有时偶而闲在家中是有的。从1997年7月,他与父母已分家,不存在“啃老”的问题。
对此,马某夫妇的代理人说,1997年,大勇结婚时,马某夫妇帮大勇先付租金,让他们在外面租房住,后因大勇付不起租金,又搬回去住。2002年,老人看在大勇小孩的份上,才让大勇夫妻搬回去住。
大勇说, 2002年间,父母与他大哥吵架后,多次要求,他才搬回去住。他搬回去住时,还对房屋进行了改装。大勇说,父母称其“动不动就吼甚至打骂老人”,简直是无中生有。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其大哥的经济帮助较多,而对他的资助则是微乎其微。因此,他与父母产生的矛盾由来已久,有时发生争吵,但绝非“动不动就吼甚至打骂老人”。他与父母是子女之间的关系,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目前他生活较为困难,没有能力购房,父母应充许他们在家里居住。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大勇同意在2月13日之前搬出父母家,但父母必需支付他900多元“补偿”,马某夫妇同意了大勇的要求。法庭也在当天下达了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