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正全力加快落实国家开发银行的新增40亿元政府信贷,用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区投资环境,助推经济区的开发。1月30日,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召集各有关部门、经济区南北钦防四市、项目业主和国开行广西分行举行工作布置会,对接落实这一新增政府信贷,要求相关各市以沿海基础设施、三大工业区基础设施、出海出区出边路网和配套设施为重点,加紧相关工作,尽快落实国开行贷款投入项目建设。
据介绍,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办于2006年3月22日成立后,根据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的指示要求,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多次深入沟通,国家开发银行表示给予经济区202亿元的贷款支持,并在2006年给广西新增了40亿元政府信用贷款额度。为做好这批项目贷款的安排,自治区领导陆兵、郭声琨和陈武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此笔贷款将重点用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证沿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等4个市共申报国家开发银行新增40亿元政府信用额度贷款项目28项,包括供排水项目12项、路网项目12项、航道码头项目4项,总投资达47.18亿元;其中安排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8.51亿元,所有贷款项目已全部落实。
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顺利落实,受自治区副主席陈武的委托,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瑞贤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各有关部门、经济区南北钦防四市、项目业主和国开行成立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时限、定项目、定人协调,以沿海基础设施、三大工业区、出海出区出边路网和配套设施为四大重点,加快项目前期和审批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开发银行,通力合作,提高效率,力争在2007年6月前国开行第一笔贷款投入项目建设。
与会的各项目所在市政府代表均表示,将全力配合国家开发银行进行项目评审,把项目申报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并结合本地财政预算情况对项目配套和还贷进行详细计划和评估,确保贷款项目落实到位。(记者覃世默 实习生韦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