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征稽部门了解到,全区公路交通规费从去年12月15日开征后到1月31日结束,统缴期将到。截至1月28日,南宁市还有一部分小车未按时缴费,尚有5万辆摩托车也未缴费。征稽部门提醒车主,逾期缴费将不能优惠,按12个月缴费,还需交纳1%滞纳金。
据了解,截至1月28日,南宁市还有部分车主仍未缴费。南宁市征稽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全市共有22万辆摩托车正常缴费,今年一部分摩托车可能已经到期报废,还将有20多万辆摩托车,至1月28日,已经有15万辆摩托车交了交通规费,还有5万辆未交费。
南宁征稽部门提醒车主,交通规费统缴期至2007年1月31日,车主应在该日期前办理缴费手续,逾期未缴纳今年交通规费的,将被取消年度的包缴优惠,按全年12个月来征收,还要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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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汽车交通规费缴费地址:
南宁处直属征稽所、埌东征稽所、西乡塘征稽所、江南征稽所、南宁市区内中国银行、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南宁市摩托车缴费地址:
南宁市交通局直属征费站(华强路198-1号,二运出站口斜对面)、衡阳征费站(衡阳东路13-3号,区一建车队大门左侧)、东葛征费站(东葛路延长线88号,嘉园小区大门旁)、河南征费站(五一东路21-4号,原亭子乡政府大门旁)、西郊征费站(大学东路53号,货运西站大门旁)、南宁市区内交通银行部分营业网点.(记者 闭初健) |